事情是这样的:3月24号早上,我哥骑自行车在一处有红绿灯的路口,路是个十字交叉路,干路是一级公路吧,左右各是三车道,支路是乡村水泥路,我哥是由支路通过干路,在绿灯的情况下他骑车走过了三车道,中间有点停足的地方时,绿灯开始由绿闪黄变红灯时,干路上三车道的一 二车道上各有车由于是遇红灯时停下的,那俩车在由红灯变绿灯放行刚启动想开,我哥看到那俩车没走,想能通过的情况下就骑车过去,可走完那一 二车道,在第三车道上没想被第三车道上车子开的比较快的车撞倒了,人撞出了好远,自行车和机动车都有损坏,当时是车主他自已报的警。请问律师,这样的责任是怎么分的,所有的损失费用,医药费都由谁来负呢?
我是四川乐山人,去年5月12号我开着大卡车拉煤,因为当天下午发生地震,晚上不敢在家住所以决定晚上出车,在途中被交警拦下交罚款,当时我们是把车按照交警的意思停在路线外边的,当我去交罚款的时候,一辆摩托车两个人(夫妇)突然以很快的速度开过来撞在了我的车上,我赶紧打120送他们去了医院,我的车,驾驶证也被交警扣
我骑电动车载一箱货在没有自行车道的路边行驶,在左后方有一辆公交车,我看到正前方不远停了一辆的士就往左边开,刚开到的士左边后面的公交车就在身后挂了我的货箱,把我摔倒的士车上再摔倒地上,当时报了案。请问这起交通事故怎么划分责任和赔偿? 在包头发生的
2010年2月18日中午,我在我所在的乡镇街道上由北向南的机动车道上靠右(离花带不到1米远)步行,其实乡镇街道上说不上所谓的机动车道,因为花带里面全被做生意的给占道了,街上的行人都是象我这样在机动车道上靠右走的,当时路上行人很少,又不存在过往车辆,不幸的是我被一个从后面过来的摩托车给撞了。驾驶摩托车的是一个
我想咨询下那个车祸中司机身亡,年龄为39岁,有个11岁儿子,有妻子,对他的赔偿怎么计算 那个死亡赔偿金10周岁以上年龄增加1年就减少1年,是不是例如39岁的话,就没有了吗?
我在事故责任鉴定书上看是这样的: 对方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二条,机动车通过一个十字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没有交通标志控制,必须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我车违法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在签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候,可不可以要求先划分好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
在签交通事故责任书的时候,可不可以要求先划分好主次责任的赔偿比例?这样我心里才有底,不然签了交通事故责任鉴定书后,交警和对方勾搭好,让我次要责任,六四开,我四的话,我不是亏大了嘛。。。。
律师您好:今年3月份,我开车不小心撞了一人,他脚踝骨折,现在已出院,但仍不能走路。在医院治疗期间大约花费4万元左右,现在他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19万元,并要做残疾鉴定(估计可能残疾)。交警给的责任鉴定是我占70%,对方30%责任。 我车是去年年底买的,没有上全险,有11万的伤亡保险,在撞人一个月后才上的三者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