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顶楼,这段时间因飘窗漏水问题找物业进行修理。修了几次没修好。因为我们有顶楼露台的钥匙,所以不定时的跑上去看他们有修没修。前几天物业竟然把通往露台的门锁换了,理由是门坏了。我们找他要钥匙。他说居民不可以拥有钥匙,并且声称他也没有钥匙,只有一个维修工有钥匙。 我想询问下,顶楼用户不能拥有露台门的钥匙么?如果不可以,当初买房子的时候为什么开发商会交给我们3把露台门的钥匙。 而且我发现他们在顶楼私自晾晒谷物,饲养家禽。如果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还有飘窗物业只修了顶面部分,侧面他说是业主的部分,要修需要支付1500的费用。之前还答应帮我们修的,这几天突然反悔了,碰到这种情况业主该怎么维权呢?
我家住六楼,厨房外墙有排污管,楼上的下水道管与排污管的连接处爆破了(刚巧楼顶处那个弯位,),漏水了,我家的厨房天花板全湿了,如果维修,是谁负责?
我们的楼房共四层。一楼是储藏间。可储藏间不是主梁发生了地陷。约十厘米。关门都困难。跟物业说。物业不管说一年以内保修,我们买的第三年发生了地陷。就不归物业管了吗?合同没说保修范围。出了事故谁负责。
楼外埋地的进户水管漏水,维修责任是否属于物业管理方?维修费用是否物业出
入户门外楼道里埋在楼板里的进户水管漏水,造成门内地板翘起,现咨询请教律师:维修责任是否属于物业管理方?维修费用是否物业出?谢谢!
新买的房子2楼,主卧室南侧直接通向单独露台(约13平),露台以上是对内商业,二楼以上二十四层全是阳台(部分封闭和不封闭)。我依据物业临时规约:装修管理中说明,由住户室内通往的顶楼露台,进行做遮阳蓬顶。我收城管提出限期整改通知后,向物业提交书面材料希望同意:内容1、我按照签订的物业协议做的;2、上面已完成的
精装房屋出现各种质量问题,跟售后多次协商后,达成一致,给予维修,还有部分赔偿费用。但是什么协议也没有,只是部门经理口头说的,而且还是在维修过后一个月给我赔偿费用,这合理么?
2人在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打开他人使用的柜子,这属于什么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
为了找东西,2人在没有征得他人同意的前提下,私自打开他人使用的柜子,这属于什么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
别人代为保管我的货物10吨,未经我同意私自变卖处理,拒不给钱,造成我无法提供货物准确的型号、种类进行追偿损失,请问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毁灭证据,有无法律依据,谢谢
购买通过房产中介二手房。 本人认为是的,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调整范围。 就房产中介服务来说,双方是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关系。 理由如下: 1、房产中介的营业执照上,明确写明 经营者:XXX。 2、房产中介是以营利为目的,持续从事经营活动民事主体。 3、买房人是自然人,城镇居民,符合消费者的主体资格。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