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员工开玩笑打闹造成一方受伤(甲),(乙方推倒甲方)甲方当事人当时上报公司说是工作时不小心摔跤,公司申报了工伤。现甲方还没拆石膏(脚趾骨断了)。这种情况公司可以开除双方吗?公司开除时需要经济补偿吗
我是一个小包工头,在我的工地出现了一些事情,我的一个工人在来上班的途中自己骑车摔倒,而导致腿受伤,现在正面临怎么解决的问题,我想问问这个我有没有责任,如果有我又该负怎样的责任。请各位律师帮我解答一下,谢谢
因互相争执甲乙双方由互相推扯演变成打架,乙方跑回家拿来钢筋,甲方即抢钢筋,双方在争抢过程中乙方受轻伤。这样打架造成轻伤双方都有责任吗?
你好 我父亲在一家私人工厂上班,8月11日,7点30分去工厂上班的路上他骑自行车给倒地上,由于年纪大了脚关节受伤了,当时以为没事还上了2个小时的班 结果脚关节受不了了,我给他送去了二院,一检查要住院开刀,请问按劳动法工厂有责任吗。
双方打架,先出手的一方受轻微伤,后出手的没受伤的那一方有责任吗
双方打架,先出手的一方受轻微伤,后出手的没受伤的那一方有责任吗
a上班时正在拿气管工作,b开玩笑从背后拍一下就跑,a受惊之下随手用气管吹向b,造成b耳膜穿孔,公司认为这是从事于工作无关的事,不属于工伤范围,应该两人自行协商处理,与公司无关。请问这件事应该怎样划分责任? 这件事能否算工伤?公司是否有管理责任?被惊吓的a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