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请问下,如果两个人是3年的同居关系,男方住在女方家里。在一起男方花在女方身上一些钱,男方开始打女方,怎么样才能请男方出去。可赔偿些金额,但不能太高。有什么办法吗。或者我们能不能起诉之类的
我哥因家庭矛盾纠纷(离婚的事)。把岳父砍了,当场砍死,岳母重伤抢救无效死了,还砍伤了两个小姨子和妻子。已被抓了。这种事情父母会不会有责任,要赔偿。我会不会有责任呢?补充一点:我哥是上门女婿。
我家房屋土地已被国家征收,现在国家征收费用已经拨下来了,现在父亲的三个兄弟都想要从中得取一笔钱。房屋是属于我父亲名下的,有部分土地是房子周边的,没有名字的,现在赔偿下来了,他们反而把我家告上法庭,要求村委会冻结了我们的赔偿资金,说是他们应得一部分赔偿。咨询了一下当地律师,说是这种情况他们不会得到任何
我家的家庭有些复杂,我爷爷有4个儿子2个女儿,现在我爷爷有70岁,儿女各有家庭,都是农民。由于土地分配产生出赡养费的官司。我们也很愿意赡养老人,但是,心里觉得委屈,因为我爷爷分配的土地我家最少,而且爷爷把留下来的土地卖了,钱我们家也没有得一分钱。当时爷爷向县法院起诉,爷爷要求我三叔一人负责他就可以了,我
70年代,爷爷退休后,大伯接爷爷的班,接班时说过,接班者伯放弃爷爷名下的房子和4个姑妈加奶奶的土地,有人证,可中途,大伯想要5个人的土地中的其中一块自留地,哄着爷爷奶奶并请村里人跟着,奶奶用死的方试逼着爸爸让出这块地,并要爸爸签字。当时签下的字是在爸爸不自愿的情况下签的。现在证人们已死,只有4个姑妈知道
70年代,爷爷退休后,大伯接爷爷的班,接班时说过,接班者伯放弃爷爷名下的房子和4个姑妈加奶奶的土地,有人证,可中途,大伯想要5个人的土地中的其中一块自留地,哄着爷爷奶奶并请村里人跟着,奶奶用死的方试逼着爸爸让出这块地,并要爸爸签字。当时签下的字是在爸爸不自愿的情况下签的。现在证人们已死,只有4个姑妈知道
张律师您好:我哥被别人伤害已7个月于9月13日去世,打人者已批捕至今未出一分钱。我嫂子至今也没有出一分钱而且出事2个月后就没再露面,看病花费近30万都是我们兄妹出的大部分是借的钱。我的问题是:花出去的医药费能不能管我嫂子要回来,我哥生前有一处住房(婚后买其岳父的)我哥的名字。如果我嫂子说没钱,那我哥去世后
因为动迁遗产房,政府动迁方以家庭内部利益纠纷拒绝参与调解。本人认为,由于政府动迁而引起我们家庭纠纷应该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动迁方虽然无权制定家庭分配方案,但有责任宣传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比如:怎样界定空挂户口,房屋遗产法院判惯例等。请问律师,是否能有支持这一观点的法律依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