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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

动迁引起家庭纠纷,政府动迁方以家庭内部问题不参与为理由

动迁引起家庭纠纷,政府动迁方以家庭内部问题不参与为理由 因为动迁遗产房,政府动迁方以家庭内部利益纠纷拒绝参与调解。本人认为,由于政府动迁而引起我们家庭纠纷应该有相应的责任和义务。政府动迁方虽然无权制定家庭分配方案,但有责任宣传相关的法律和政策,比如:怎样界定空挂户口,房屋遗产法院判惯例等。请问律师,是否能有支持这一观点的法律依据?谢谢大家!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eterp……(上海)
提问时间:2014-09-18 05:21
已有1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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