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的房证是我爸的名字,土地证是爷爷与爷爷各三间,当时八几年口头协议是我叔叔4间,我爸3间,叔叔的房子我们三家共同拿钱盖,两个儿子谁与老人一起住,老人的三间就给谁,2010年补签分家协议,所有子女和老人都签字,并有见证人,现在问题是2012年奶奶去世,爷爷想重新找老伴,就想要回这个房子,想问一下,怎么处理
两年前举办婚礼没办结婚证。结婚一年后他家付首付买房。首付是他爸爸去付的。现在他家要还房贷啦。他妈妈催着我们办结婚证要孩子。我没一点保证心里不踏实。他妈妈说过这房子写他爸爸名字。他把每个月工资大多数都交给他爸爸该还房贷啦。付这首付的钱野有我对象就是老公和他爸爸一人出一半的钱。包括这个股房子整体下来也是
房子是老公婚前付的首付,婚前并在房产证上加上了我的名字。婚后是他一个人还的贷款,那么以后这套房子的处理俩人该怎么分?谢谢!
由于很久以前拆迁时父母把一处房产证做在我哥哥一个人的名下,现在我和哥哥已经达成今后对此房产的处理的一致意见,他60%,我40%,请问这份家庭内部协议能否公正后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可以,收费时会按照哪种项目收费,谢谢。
老师好,想咨询一下,多年前家里房屋动迁,按4人(父母亲哥哥以及我)面积分得一间市中心房屋,但是当初因我年幼,父母直接把房子登记在我哥哥一个人名下,如今我征得父母同意,希望与哥哥针对此房产未来的处理方式做个约定,我和我哥哥婚后各自买了住房,所以我本人不希望增加一套住房的名额以至于要受到上海市的住房限购
我因家庭暴力想离婚,涉及孩子抚养及房产问题,有一房是婚前他买的,结婚时有八千债务我两工资还的,婚后贷款买一房,贷款未还清,但房子已升值,如果离婚房产怎么处理,我女儿六岁。后买的房子票据写的他名,准备办房产证时填上我的名字。
本人婚前购置房产,婚后和丈夫一起还贷款,名字只有我一个人。 现在本人母亲想要在房产证上加名字。请问: 1. 需要我丈夫同意吗?(据说只要婚后一同还贷,配偶实际上也有部分产权) 2. 对于这种情况,这套房产无论任何操作(出售/加名/赠与等),是不是都需要配偶签字同意?
2002年离婚时,法院判男方名下的房产一人一半。后来男方再婚。2009年男方写下字据,称将这套房产全部归女方,但房本名字未变。2013年女方想将房产变卖,男方要求给他一半的房款。这种情况女方是应该给他一半,还是拿着字据去法院要求判为全归自己呢? 字据内容为: 本人同意将某某地址全部归某某所有,届此本人与某某之间
一套继承房产,经过法院判决后大儿子、大女儿、小女儿各站三分之一,小儿子没有份额,但是现在的房子小儿子居住占有拒绝腾房,大儿子大女儿要求卖房,小女儿也不同意卖房,这房子怎么才能卖掉? 不可能协商解决,也都没有能力支付房屋折价款给对方。如果现在起诉小女儿析产分割要求法院拍卖的话,小儿子占据房屋而且他的
房屋产权人a,共有人b,a失踪数年,由指定代管人c代管失踪人a的财产,房屋共有人b之后死亡,b家人要求继承b的房产,代管人c能代替a处理房产过户问题吗
夫妻通过继承获得共同房产一套,房产证是该夫妻的名字,其中男方在10年前过世,夫妻膝下有两个儿子,妻子因年老多病想卖这套房子,小儿子不同意母亲卖,说有他部分房产,请问现在这套房子怎么才能卖掉,如果小儿子永远都不同意,这套房子就不能卖了?作为母亲没有什么办法处理自己的房产吗 而且母亲的年龄也大了,身体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