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说明下情况!我在2011年的是时候通过中介买了一套房子!是拆迁还原的房子!房主是母亲和儿子的,母亲的占73平方,儿子的占37平方左右!还原的时候两家房子平方并在了一起 开发商给了一套108平方的房子!然后房主只有母亲一个人的名字,多出的平方算是扩够的!买房合同,发票全是母亲的,那时候还没有办房产 今年开始办房产了!前段时间我去交易所办房产,交易所说我的房子有问题,公证书上只有母亲的名字,没有儿子的名字 因为拆迁的是两户 你买的房子只有母亲的名字没有儿子的名字 不给我办 必须要儿子的公证书说明 房子是并一起给他母亲的! 我现在跑断腿了,找公证处问他母亲没有那么多平方你怎么能公证那么多平方?只有加上儿子的才够公证的平方! 公证处说自己没有责任,都是按着手续办的!你一只都是一个人的名字我就按着一个人的名字,你应该找开发商,他应该写两个人的名字我就给你公证两个人的!我找开发商 开发商也说自己没有错,他说他们都是这么办的 别人公证都写了两个人的名字 你怎么就写一个人的!让我找中介!说中介没有弄明白就给你带去公证 还交了钱!我是全款交的钱! 交易所说 只要在公证一个儿子的公证书就行 可是我现在更本联系不到房主,毕竟都3年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到底该找谁?谁的责任
父亲死前有口头遗嘱房子给我,口头遗嘱有俩个证明人。母亲在世母亲由我照顾,现母亲过户给我,俩个证明人的证明信证明父亲的遗嘱,加上母亲的签字,还需要我妹妹签字吗?
前段时间我母亲要赠予了我一套私房房产,房子是我母亲98年动工,2001年拿到房产证的。上个月我母亲已在公证处将房产公证到我名下,本以为拿着公证书就可办理过户了。谁知在房管局过户时房管局提出由于我母亲在当时房子快修好时在房顶上又多修了几间杂物间。要求我们家拆除违法建筑后才能过户到我名下。但当时房子快修好时,市规
前段时间我母亲要赠予了我一套私房房产,房子是我母亲98年动工,2001年拿到房产证的。上个月我母亲已在公证处将房产公证到我名下,本以为拿着公证书就可办理过户了。谁知在房管局过户时房管局提出由于我母亲在当时房子快修好时在房顶上又多修了几间杂物间。要求我们家拆除违法建筑后才能过户到我名下。但当时房子快修好时,市规
房子是父母的共有财产,但是父母关系不好。母亲最近要做手术,有风险,所以她想写一份亲笔遗嘱,把房产的另一半给我,但是她又觉得没必要去公证;之前询问了亲笔遗嘱无须公证就有效,但是又听说没公证的亲笔遗嘱无法过户;我想问下有了这份亲笔遗嘱后,以后如果卖房子或者拆迁,我要求分到房子另一半,父亲又不肯的话,这份
房产问题,爷爷为房屋所有权人(已故),奶奶健在,如何过户给孙子
房屋所有权人:爷爷(已故)。 奶奶健在(高龄) 附: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凭证 注:房屋为房改房,原产权单位为民政局。 疑问: 此房如果过户给孙子,应以哪种形式办理过户比较适合: A、继承(育有一子三女,是否需要签自愿放弃继承声明/自拟还是需要到公证处公证的声明)。是不是奶奶过世之后才能继承。 B、赠
父亲买了二手楼房,签的合同,没有过户,现在父亲病故了,只剩下我和母亲了,有人想买我父亲的房子,不办理继承公证,能和原房主过户吗?另外买房人能通过我和母亲直接能原房主过户吗? 是不是先办理继承才能找原房主过户呢?
我朋友从小父母离异,她从小跟着母亲,他父母离婚前共有一套房子,爸爸交付的首付款,妈妈偿还的大部分贷款,,房本上写的他爸爸名字,结果离婚时之签署了一份协议,房子使用权的三分之二归她母亲,他父亲多次口头承诺把房子给我朋友但是一直拖着没有过户,每次聊起这个事情都推三阻四,请问如果走法律程序要回房子是不是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