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前交带大儿子:“以后要照顾好你的弟弟,弟弟跟随你做工不拿报酬,今后你就帮他盖一幢房屋”。母亲去世后,弟弟遵照母亲的嘱咐跟随哥哥做工不拿报酬,哥哥于95年出资金买了4间房屋,其中一间给他弟弟(用他弟弟的名字买),现在哥哥不想给他弟弟了,想拿回去,弟弟不给,哥哥说是他出资买的,这房屋是他的,于是兄弟俩就打起了官司,请问这房屋该归谁所有呢?
十年前我购买的二手房屋,在国家政府机关房屋交易中心10年前正常办理出具的,各种税费手续齐全的房屋产权证,现在我的住房面临拆迁,拆迁公司说我的产权证是问题证,省经侦说我的前任房东是用非法的证件办理的我的产权证,说他可以随时吊销我的产权证。请问他们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吊销我的产权证,他们有这个权利吗?国家政府
2010年4月,我买了一套楼房,当时交房款21万,地下室款1.2万,11月18日接到通知领取钥匙,又交一年(2010.12.1-2011.11.30)住宅物业费746元,地下室物业费67元。交完费后去验房,发现没有地下室,质问开发商,开发商说将退还地下室款,我不接受,要求换房,开发商说没房了。请问我能告开发商吗?
我于05年购买由镇政府实施的新居工程拆迁安置房一套,通过中介购买,约定产权办理下来后卖方配合我办理产权,但是今年产权办理下来了发现是集体性质的私产,且卖方人反悔,既不办理公证,也不交付房产证给我。我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 谢谢各位律师指路。可以告诉我维权起诉的话我该做好怎样的准备呢?合同上约定“协助办理
兄甲某作为被拆迁人与拆迁人签订了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协议中约定了拆一还一的条款,但返还房屋还是未建房屋,房屋地址、朝向、楼层都未知,只有一个面积额,就这样,房屋被拆了。后来,弟乙某向甲主张协议中的部分返还面积的权益,请问,拆迁补偿协议中的返还面积可以作为诉讼标的吗?会不会要求和拆迁人重新签订拆迁协议?
你好,我姐姐在江苏泰兴租了一间民用房,做生意,第一次租没有签合同,中途由于房东的原因,退出了; 过了一段时间,房东又找到我姐夫,要他租他的房子,这一次,姐夫签了三年的合同,到明年年底到期,可是,我姐夫与去年过世了,房租费一直是我姐给的,今年的房租已经早就交给房东了,合同规定一年交两次, 前一
我房是镇上的二手房,去年买的,镇上很多房子由于各种原因都没有房产证,所以我买的房也是没有房产证的那种,我想问,当时我签合同时写的是房屋尾款在拿到合同后在交付,期限是一年,在明年2月就到期了,我要是没有拿到房产证我是不是可以不付尾款,房屋同时也属我了,谢谢您,麻烦你解答一下,如果不行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