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新西门商场,在10月底再次招商(5月份时招商过一次,因违章建筑也没开成),我再次去应招,盘了个7平米的摊位,抵押金5000,租金近3W元,我们签的合同上标明新西门商场本将11月20日开业,可10号左右,我的摊位装修还没弄完时,政府说此商场又开不了业,违章建筑,结果真没开起来,现在正在陆续的退钱,退了一个月了,还是没退干净,总是拖,我想咨询,等商场退完租金后,我们商户可以索偿违约金么,比如说那5000抵押金,至少要退还我们双倍吧?如果不赔偿,这种官司,我们商户的胜率大么,商场肯定跑不了,他们是公司,在北京还有3,4个大商场
我想问一个劳动合同的问题,我今年一月和一家公司签了合同,合同期限一年,但公司经营不善,今年九月底倒闭,公司并没有提前通知我,说十一过了就不用去了,合同没在我手里,合同里也没有明确的违约金赔偿问题,另外公司虽然签了劳动合同,但试用期过后一直没给我交三金.我想问: 1)公司马上倒闭解散,合同不在我手里,向公司索要合同,
由于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我方工程进度款,造成我方停工,窝工,请问有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甲方应赔偿我方的停工,窝工的损失,其损失有没有法律规定的计算方法?
我的房子建筑面积48平,装修过程中装修公司出现多收款现象,本来预期水电改造1800元,改之前问他们2000能不能下来,他们确定能,才让装修公司负责改水电的。可是最终改完之后要4300多,而且装修公司老板态度特别强硬,并说最多只能便宜一百,我觉得这其中有敲诈行为,早告诉过他们如果超过2千我就自己另找人。现在工程刚过
本人承包一块土地,建养殖场(已有9年),现在对方(村委会)想把土地强行收回,如果视他们违约,那么,(合同约定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所受损失的百分之百)建设养殖场资金能算在里面,建场时无正式发票,法院给与认定么。出售产品中有结不回的帐(对方跑了但有欠条)法院认定么,总之都那些东西可以放在投资里面。
劳动合同中 有一条:下列条款为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内容:培训:乙方在合同期内由甲方出资进行的培训,乙方因个人情况辞职或离职,在培训期内的按培训费的100%赔偿,自培训结束之日起,乙方为甲方每服务满一年,培训费递减20% 请问:上述条款为劳动合同中自己填写的。至今日公司未和我签订任何培训协议等文件,实际上
本人卖住房一套,买房人在产权过户之后不能办理银行按揭,同时也不能用现金及时支付购房尾款。买方延期支付房款,双方签补充协议买方支付购房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给卖方,请问补充协议中称这笔钱为“补偿金”恰当吗?
本人09年毕业,后与一家设计院(私企)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月工资1200元,虽然每个月加保险等发的工资是1200元,实际上到年底每个月都扣去800元,也就是说我的最终工资是每个月400元,(设计单位年底有奖金)而且这些都是我在签完劳动合同后被单位同事隐晦话语告知。结果签订了五年合同。签了劳动合同后,公司又拿出
公司在和我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一条提前解约双方要赔偿违约金的条款有效吗?
我因故想离开现公司,但合同还有8个月到期,在提前30天交辞职报告后,人事部门说要我赔偿5万元,因为以前签订的合同中有写这一条,所以想确认我是否要赔偿给公司,如果不用赔但是公司不给我办理手续,我是否就可以离开公司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