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人为销售人员,在A公司上班期间把自己谈好的业务签给了B公司,并从中提成了7万元,现A公司举报某人被公安羁押检察院以非公务人员受贿罪起诉至法院,请问这算是非公务人员受贿罪吗?
我亲属于2008年9月进入一公司(该公司为其朋友所开设),后因职务之便收取8万余元(其中5万左右打入我亲属账户),该款项被我亲属及公司另外两人所分,现被公安拘留并转至看守所,警察说这属于非公务员受贿罪,让其退款八万元,请问这件事情该如何处理 补充问题,目前我可否见我亲属,或代理律师见亲属? 其次 八万中的三
国家工作人员因涉嫌受贿被检察院刑事拘留,当事人的哥哥为普通公民,在事件中未曾得到受贿的任何好处,但检察院以涉嫌受贿为由对其进行刑事拘留,理由是逃避调查,请问这样对普通公民的刑事拘留有没有期限,刑事拘留的依据是法律的哪点哪条 检察院指出可能在帮助其弟弟受贿但本身未得到任何利益好处 在线等待回答 谢谢您的
你好,我父母的房子现在除了我母亲的户口外,还有她的哥哥,侄女和侄子的户口。因为他们是知青,想回上海没有地方落户。我母亲现在想把房子卖掉,但是他的哥哥却要按照户口占有率分房款。 这套房子当初是我父母购买的商品房。 请问怎么处理?
检察机关收到举报其他区域企事业单位个人受贿案的实名举报信后可以跨区域侦查吗?还是将举报信转交被举报人所在区域检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