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居委会举办讲座,邀请一居民来参加。 但该居民在讲座途中上洗手间,不慎从二楼摔下。 具体为:讲座在二楼,洗手间在一楼。从二楼到一楼是有楼梯的,但其没看清楚,故不慎摔倒。造成腰椎骨折。 现在在医院治疗。医疗费巨大,居民有医疗保险。 请问: 1、居委会在这件事情中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2、居民本人承担怎样的责任。 3、居委会该怎样处理这件事。最好能有法律依据。
老人在敬老院不慎摔伤,先敬老院出示一个协议说敬老院不服责任,此协议应该无效,因此协议,我方与见证方都没有,只有院方有,如无效请问敬老院是否应付什么样的责任
去居委会办亲属关系证明,但一直没开,说是在调查中.居委会工作人员说大概要三到五个月,有这么难吗? 有什么方法可以尽快领到证明?
在上海生完小孩因考虑到生活开支太大的问题想返乡,顺便把小孩的户口给办了,但是居委会的工作人员却告知必须缴纳相关结婚证、身份证、准生证复印件以后才能返乡,要不然房东和居委会都要受到罚款处罚,人口普查有此项规定吗?为什么不缴纳就会罚居委会和房东的款?盼望得到相关常识指导? 我有一个朋友生了二胎也是这样被
居委会 未经居民同意 在外面贴出选举花名册 暴露居民的个人信息
居委会未经我们这里所有居民的同意 把他们做的我们这里所有居民的选举花名册贴到外面所有人都可以看到 上面有我们的姓名 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 因为未经我们同意 把我们的身份证号码透露在外面 这样我觉得非常不安全 并且我想咨询他们犯了什么法 可不可以告他们
居委会 未经居民同意 在外面贴出选举花名册 暴露居民的个人信息
居委会未经我们这里所有居民的同意 把他们做的我们这里所有居民的选举花名册贴到外面所有人都可以看到 上面有我们的姓名 出生年月和身份证号码 因为未经我们同意 把我们的身份证号码透露在外面 这样我觉得非常不安全 并且我想咨询他们犯了什么法 可不可以告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