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曾经有两次早产史,2009年再次怀孕,为保住胎儿,我辞退河北的固定工作来到北京求医,在北京妇产医院做了检查,诊断书证明早产原因为宫颈口疏松,建议孕4个月做宫颈环扎术保胎。后因居住地离北大妇产儿童医院比较近,所以就在北大妇产儿童医院做产检,而且找了一个全国的知名大夫。和专家说了一下我的情况,并出示了诊断书。但专家说我的情况不属于宫颈口疏松,根据情况再决定做不做环扎术 。孕4个月时我再次提出做手术的事,可是专家说根据B超,我没必要做手术。还说我们不会因为病人害怕手术而不给做,也不会因为完全没有必要而给你做。6个月时,我有点出血,赶紧到北大妇产儿童医院,专家说要检查一下,可是因为没有预约,所以B超室大夫不给做,我求了半天医院也不能破例给我检查,我只能和爱人打车到协和医院做检查,结果显示:宫口已经开大,有早产的可能。因我们是在北大妇儿做产检,所以还得回到北大妇儿住院。在北大妇产儿童医院保胎7天,还是早产一名女婴。后北大妇儿医院将孩子转到北京军区总医院,18天后孩子夭折。我们为保孩子前前后后花了 十多万,最后得到的却是伤心和伤身。而且在保胎期间,别的医生护士还问我们为什么不做宫颈环扎术,我们真不知道为什么全国知名专家会是这个样子?请问这件事医院有没有责任?
我的舅妈是海南省某农场职工,于2008年7月13日凌晨临产,家人打120求助,农场医院医生到场接生,因家里在偏远山区,故医生就地接生,顺利产下婴儿后,医生说病人没什么大问题了,可是病人有不舒服的症状,于是救护车将病人运送至农场医院,医生说没事,有把握,并不及时将病人转到市医院,因医院设备简陋,没有血浆,导致病
我的女儿四个多月,患有有天性心脏病,室间隔缺损,去一家医院治疗,当时去的时侯医生对我说,孩子只是一个室间隔缺损,需要动一个小手术,术后一点事情都没有,和正常人一样,当兵都不成问题,当时孩子还有点咳嗽,医生就让住院治疗,一个月之后,孩子上了手术室,从早上八点开始到中午12点50分,有个医生告诉我孩子在手术中发现了肺隔离
我的一个同事不知是什么原因自杀后被人送到医院,在医院接受治疗,在接受治疗期间我的同事情绪很正常父母在医院陪他,还有爱他的女朋友也在医院陪他,还有他的好朋友也在医院陪他,他的领导也很关心他,在他治疗的快要出院的时候,在一个晚上我的同事突然跳楼死了,在这种情况下医院有没有责任呢?
我父亲在医院做接骨手术,已经快5个月了,还在发炎,没有好转,发炎是手术后就开始的。医院曾经承诺三个月可以走路。在和医院交涉过程中医院扬言可以告他!我想询问一下,这是不是医疗事故,要不要对此负责?
我有一朋友家建房,和包工头签有施工合同,清楚条款说好所有安全事故由包工头负责,业主不负任何责任,在施工过程中真发生了瓦工摔下脚手架抢救无效死亡了,这种情况下业主有没有责任。请有关专家指点 包工头在施工过程中将该住房转包给了另一个小包工头,小包工头又转包给了另一个人,摔下来的是最后一个承包人叫来的瓦工
一高中寄宿生(16岁)晚上出来上网,学校保安发现请假条是假的,没有及时阻止,晚上班主任查寝发现人不在,也没有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及家长去寻找,第二天该高中生发生严重车祸,治疗70天用去人民币20余万元,现在还在治疗中。请问家属能不能追究学校的责任?
2010年11月23日晚9:30分左右,我驾车正常行驶到太旧高速公路(石家庄方向)平定段,因后车追我车尾部我又撞到前车发生交通事故,今天处理事故未果,晚上得知交警要放走肇事车辆。请问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没有出来之前交警有没有权利放走肇事车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