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近日购二手房一套,这套房子到明年的6月自用满五年,但我们的合同生效期在12月,前后差半年的时间,如果办过户,按照房子两次估价差,至少要掏2万的二手房交易税(合同规定买方负担)。本人工薪阶层,感觉负担挺重。关于如何节省这笔费用,中介提出办理公证,约定明年6月五年期满再办理过户,但我考虑公证只能表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我还是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可不可以通过如下的办法进行,都需要哪些手续,如果发生费用,大概有多少? 在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买方的我成为抵押权人,卖家将房子抵押给我,并配合办理抵押手续。同时签一个附属的合同,将推迟过户的原因及抵押的问题在合同中写明。他没有风险及损失,目的就是为了节省交易费。从特权法和担保法的角度看能不能行得通?
某大学老师售商品房,该房为大学与开发商联合集资建房,06年学校统计报名交定金,中间开发商工程进度缓慢,一直到今年9月才交房。我欲购房,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上的条款规定,明年5月可拿到房产证。中介方要求我在下证前,交首付款45万元现金,下证后办理过户,可贷款交付余款。咨询这样的交易受法律保护吗?
我因为急需用钱卖了一套二手房,卖房钱口头告知对方我因为急需用钱所以按低于市价出售的,之后双方签订了定金协议,但是60都一直没有签正式合同,买房也未付款,但是期间房价又涨了百分之十五,买家却要求按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这个对于我是不公平的,他的主张是否合法有效?
你好,我计划买一套二手房,对方的房产证正在办理中。我现在与卖主签协议,合法吗?能给我说一下合同中必须写明的东西吗?能给我一份合同草样吗?
我想买个二手房,但卖方得房产证上有父子俩的名字,请问:是不是只需这父子俩签字同意卖房了就可以了,卖房的其他家庭成员对此房屋有无所有权和处置权?谢谢 签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呢?
您好,我现在准备购买一夽尚未领取房产证的二手房,问题在于该房东也属二手房东,就是说他也是从一手房东手中以委托公证的形式购买的.现在我们双方约定签订买卖合同后先付95%房款给他,在领取房产证时付余款,他将公证书,一手房东的交款单之类压在中介公司。请问这样交易我会有什么风险?
我们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但由于贷款还未就位,所以卖家未搬离。现在卖家要求我们必须支付本年度暖气费,否则即使贷款就位也不搬离,请问上述情形暖气费应由谁支付。(中介说:银行何时放款说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