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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抵押担保

二手房交易后差半年满五年自用

二手房交易后差半年满五年自用 本人近日购二手房一套,这套房子到明年的6月自用满五年,但我们的合同生效期在12月,前后差半年的时间,如果办过户,按照房子两次估价差,至少要掏2万的二手房交易税(合同规定买方负担)。本人工薪阶层,感觉负担挺重。关于如何节省这笔费用,中介提出办理公证,约定明年6月五年期满再办理过户,但我考虑公证只能表明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我还是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可不可以通过如下的办法进行,都需要哪些手续,如果发生费用,大概有多少?

    在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买方的我成为抵押权人,卖家将房子抵押给我,并配合办理抵押手续。同时签一个附属的合同,将推迟过户的原因及抵押的问题在合同中写明。他没有风险及损失,目的就是为了节省交易费。从特权法和担保法的角度看能不能行得通?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52dpx(黑龙江)
提问时间:2010-11-27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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