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户同第一管理公司(二手房东)签订合同七年半,执行两年,现由第二管理公司接手,在合同没有变更前,第一管理公司没有申请破产的情况下,逼交租金,停水停电,请问商户要怎么做?
我曾在某公司工作,该公司有我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利用复印件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公司法人变更为我。我对公司有几个股东、财务状况、印章等情况都一无所知,非常担心承担风险,如今我想更换法人,但现在公司负责人拒不配合。请问我该如何维权?由于对方不配合更换法人,我是否可以将公司注销?该如何操作?期待您的解答
2012.2月进入公司,到现在1年半呢,公司没给我签合同和交社保,公司管理比较散漫,现在过年想提前回家,他说要把我上个月工资扣着,我应该怎么维权?
住户一共有4栋楼,近年来被会所占领(其中一栋几乎每层有一家),闲杂的人随意进出,物管费有多收会所的,但是会所多来人多,电梯负重过多,经常损坏,维修却找业主要钱,会所也开到深夜,住户晚上睡觉特别是夏天需要开窗,麻将声不断,人吆喝的声音不断,侵扰业主权利,多次向物管建议,却没有用;保安起装饰作用;有会所
我是2008年12月进入公司工作,我们上班一年就给我们缴纳保险,每年的3月签一次合同,到2014年3月15日我们又续签了合同,可是到了7月9日公司来人说调动我们8个人去市里上班,3日内报到,我们都是县城的,没有人会去市里上班,有2个人去市里报到了,我们6个都没去,公司就让我们写辞职报告,不写的话就罚款我们一个人500元,
我朋友在深圳一家金融公司上班,前两天派出所查封了公司。所有人被带走。说公司涉嫌经济咋骗。我朋友属于公司的管理。现在人都转到拘留所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朋友责任多大?有什么可能性。请详细作答。不要只留单面咨询。分析的好的,我会主动联系。
如果大股东利用担任公司总经理权利,侵占公司巨额资产,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是否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举报经济案件?
情况描述:本人2007年4月入职,截止目前已签了4次合同,劳动合同岗位注明为工人,但实际工作内容为销售跟单,工资结构为: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由于工作疏忽,领导不满意,(未对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今年6月20日,公司出通告发文:免除我的岗位工作,协助调查。7月24日HR短信通知,已找领导签完字了,强行要求我从销售跟单
脚骨折后休假两周上班,有假条,但是公司口头通知我被辞退,我问被辞退原因,一直不正面回答我! 我签了一年合同,现在上班5个月了,现在合同没有到期,我可不可以主张不走?如果必须离职的话,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公司应该如何赔偿我? 我现在还在上班中,公司说工作到下个月,也就是相当于他们提前30天通知我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