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要注册中外合资企业,其注册地是否必须与经营地相一致?
是还未注册,但已选好租赁地,考虑在其他区注册.
合营合同中规定一次缴清出资的,合营各方应当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六个月内缴清。合营合同中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合营各方第一期出资,不得低于各自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清。这是不是说一次缴清的期限是六个月,分期出资的期限是三个月?谢谢
我们公司1993年与美国一家企业合资成立合资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在企业内部设立了中方账,该帐专用于管理职工劳保福利基金,但我们现在找不到那个规定了,设立中方账的法律依据没有了,很麻烦,请务必帮我们查一下。谢谢!
我们公司1993年与美国一家企业合资成立合资企业,按照 当时国家规定在合资企业内部设立了中方账,该帐专用于管理职工劳保福利基金,但我们现在找不到那个规定了,设立中方账的法律依据没有了,很麻烦,请务必帮我们查一下。谢谢!
2005年公司从在中外合资企业改制成私营企业。改制后至今未加工资,我想辞职是否有什么赔偿或相关的文件规定(改制之前中方有个职工福利账户,改制后也没有发放给员工。现任老板只字不提。就这笔改制前的职工福利,我辞职是否可以要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的,须经合营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构批准,向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问:1.合营他方不同意且又不主张优先购买权,该如何处理?若合营他方借此规定不配合甚至恶意拖垮已无法继续合作经营下去的其他股东,法律又如
合资企业是否有权利接收员工档案?其他档案管理机构是否能以合资企业没有存档权为由拒收档案? 我的档案已经出现这样的问题了,我以前工作的单位是一家合资企业,辞职以后我要把档案转到我们当地人才服务中心,他们就是以合资企业没有存档权为由拒收我的档案,最后在我多次努力之下,让我写了一张“如今后档案出现任何问题
我是在无锡上班(中外合资企业),但我户口是在连云港,所以我想入伍的话必须回连云港入伍。按照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里面都有明确规定,在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入伍,退伍后仍回原单位。但是现在我们单位却告诉我如果我入伍的话必须辞职,除非是通过单位的名额出去的,单位才会跟我保持劳动关系。问题是单位只负责无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