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想向您咨询个问题:就是我家新房是我老公在2007.11月签订了商品房订购确认书,并付了保证金3万元(实为他向亲戚借款后共同还但无借还条了)。2008.04.30我们领的结婚证,而在第二天即5.1签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又支付了首付4万元和其它一些费用。同年6月我俩一起签字在银行办的按揭。而房产证登记时间为2011.03月,证上所有权人只有我老公一人名字,共有情况空白。备注:1.除了办按揭是我俩名,其它均是我老公。2.结婚后他工资主用还贷,我的主家用、装修家电(我外地人,以上费用主用他的名义)。3.10年5月准备生孩子我辞职停止在单位的工作、但间断在家自由接些设计工作有些收入后来都用于家用及支持老公创业。而后期房按揭余款主要他支付。请问这种情况,1房产所有权怎么界定的?2老公有权自主卖掉此房吗?
户主是我的名字
房屋产权人a,共有人b,a失踪数年,由指定代管人c代管失踪人a的财产,房屋共有人b之后死亡,b家人要求继承b的房产,代管人c能代替a处理房产过户问题吗
我是女孩,还有两个弟弟,上学时户口迁出,成为非农业户口,后来我又在我们村里自己盖的房子(户头是我爸的名字,因为非农业户口不能有宅基地),像这种情况,以后我和我弟弟会因为这房子引起纠纷吗?用不用做房产公证呢?
房子是结婚前男方父母出了一半的钱买的,婚前领了房产证,房产证上是男方父亲和男方的名字。婚后男方父母还款,但是有没有还款的证据不确定。我想问一下,离婚时女方能分到房屋增值的钱吗
再婚十多年间夫妻经济一直独立,现在自己付款买房,买房合同上只写自己子女姓名,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子女有无干涉争夺房产的权力?谢谢回答者!!
女方现在购买了住房一套,公积金贷款购买,目前每月还贷款。婚后领取结婚证,问题是婚后办理的房产证,该房产归属女方婚前财产?还是双方共有财产?
如果房产证上写的是夫妻双方的名字,但是两人已于2010年离婚了,2012年女方手写了一份声明,说放弃房产,并按有手印。现在男方想卖掉房子,而女方无论如何不到场签字,请问这种情况呀怎么办?
已结婚一年,老公单位有福利房,但他说房产证只能写他个人的名字。如果由我父母出面找亲戚借钱支付首付(他父母完全不管),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首付及房贷的钱(他公司公积金还一部分,我没有公积金,其余由双方工资共同支付),在此情况下,假如我们婚姻出现问题导致要离婚,那么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会如何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