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房产问题
房产问题 已结婚一年,老公单位有福利房,但他说房产证只能写他个人的名字。如果由我父母出面找亲戚借钱支付首付(他父母完全不管),之后由夫妻双方共同还首付及房贷的钱(他公司公积金还一部分,我没有公积金,其余由双方工资共同支付),在此情况下,假如我们婚姻出现问题导致要离婚,那么按照新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会如何分配?是否因为房产证只有他的名字,所以房子归他,我只能分得我所支付的房贷部分?(且需要提出相应的房贷支付证明?)还是按夫妻共同财产考虑,但房子仍然只能归他,而他再支付给我相当于当时房子价值的50%的金额?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vluo2……(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4-07-23 1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