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卖了一套住房(无产权证,只有购房合同),现在要离婚,我老公要收回住房,但房子卖出已做过公证。请问应该采取什么方法办理啊?
授 权 委 托 书 委 托 人:张三 身份证号:440981198308081179 被委托人:张二 身份证号:440981198102061195 委托事项:代为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 委托权限(请在以下方框内打勾): □代为提交有关材料 □代为在继承权公证相关地方签名 □其它:
夫妻房产协议书 女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男方: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按揭房屋,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该房屋的所有权归男方所有,为男方个人财产。
夫妻财产约定书 这样写是否规范?是否需要补充?不公证是否有效?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 甲方: 男 身份证号: 乙方: 女 身份证号: 双方于X年X月一次性付款购买X房产,由乙方母亲出全资购买,并明确表示赠与乙方个人。夫妻双方经协商,现自愿对X房产协议如下: 1、X房产为乙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2、在婚姻存续期间,甲方的债务与此房产无任何
辞工公司要求签的保密协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可以在同业职业工作吗?
保密协议 甲方:深圳XXX电子公司 乙方: 甲,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密制度》以及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在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下,经协商一致,就XXX电子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XX公司的技术秘密,包括技术数据,一切软硬件程序 (二) 保密期限 XXX
我是江铃秦川的一名普通职员,于2010年贷款购买了一套江西江铃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开发的商品房,由于我公司是江铃集团的子公司,所以江铃房地产公司以低于市场的优惠价格向职工销售,但房地产公司在买卖合同里加一条规定:"房屋所有权证由出卖人代为保管,五年后发放给买受人.根据事先约定,若买受人购房后在江铃工作未满五
我在一家公司实习,昨天签了协议,协议上注明实习生要提早15天提出申请离职,未满15天的就算违约,要付违约金,而协议只给公司一方保留,我没有。而且我在学校面试的时候说是在A地点上班的,报到之后又说我的工作地点是在B地,这些做法是合法吗?我今天第一天上班,觉得这工作不适合自己,想提出辞职,这样算是违约吗?要付
在签劳动合同时,负责人同时也让签了一份委托书,内容是我委托公司在外订购一套职业装,价格为370元,公司承诺在工作时间满3个月后给全额报销。 委托书中,有一处是用笔改过的:原委托书的内容是叁柒拾元,在叁和柒之间,用笔画了个插入符,加了一个“佰”,变成了叁佰柒拾元,并在修改处盖了一个公司的章。 请问,这样的
我在1994年7月写了一份待退休报告,然后今年我发现这份待退休报告已被涂改过。凡“待”字均被圈去,仅在一处留有待退休的字迹。而在上海溶剂厂职工退休(待退休)审批表上劳动科长张XX在1994年7月29日批同意退休,在1994年7月30日已经填发了退休证。厂长是8月1日批同意(是同意退休还是待退休?)而上面没有上级部门的意见
夫妻做了财产公证 约定某房为女方个人所有 男方放弃所有权 公证为女方的了 但是该房房产证还没下来呢 产证上仍写的是男方一个人的名字 目前还无法更名 请问若二人离婚 该房归谁所有?公证了但是没有更名 有效吗
女方想规避风险 问2个问题 辛苦律师 1 结婚后买了一个房子 房产证还没下来呢 改不了名字 现在是老公一个人的名字 是婆婆出资买的 如果现在夫妻去做财产公证 约定为夫妻共同所有 所有权一人一半 但目前房本上改不了名 有效吗 2 夫妻间关于房子的所有权写了一个协议约定 没有公证 请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