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嫂在县妇幼保健生小孩,孩子快出来了,护士又把小孩提上去,说东西还没有准备好,叫他等一下在生,孩子出来后检查都是正常的,他们就把小孩放在保温箱里,第三天,发现小孩子出了问题,送到县人民医院,还是没有救活,医院不负责任,我们就把死去的小孩子抱到县政府(我们是乡下的人不懂,我知道我们这样做是错的)他们就以集聚闹事,刑事拘留.把我哥关了十多天还不放人,有哪个好心人帮我回答一下,是不是要关起来这么严重,听说还要判刑,在下先谢过了
在一医疗事故案例中,由于医务人员过错导致患者怀了3个月的胎儿流产了,是否可以定为“导致患者死亡”?定为一级医疗事故? 问题补充:胎儿在情感上的逻辑应该算是生命,但在法律上是否定为人员死亡?如果算的话,那么在医院做的流产手术、死胎接生也要报告人员死亡?
医生没给我验孕就开药了,导致宝宝不能要,请问这算不算医疗事故?
详情是这样的:我已婚,现怀孕十四周左右,在09年12月31日去看了中医,当时医生说我心跳很快,怀疑我得了甲亢,让我去验血化验,然后直接给我开了一个星期的中药,一个星期后复诊,确诊了是甲亢,医生接着又给我开了一个星期的中药和治疗甲亢的药(药名:他巴唑,三维B片,肌苷片,盐酸普萘洛尔片,共四种西药);到目前为
因大便出现颗粒状,类似于羊粪,便到医院门诊看病.医生开单做肠镜检查,在做检查过程中,病人出现突发性疼痛,腹涨类似产妇.后经做X光B超检查,诊断为肠道穿孔.医院急行肠道修补术,病人才转危为安.目前治疗已有12天,病人近两日进流食,但仍有腹涨现象且排便困难.请问该主张医院赔偿多少钱?
家里人手指被锯到,医生在手术时把血管碰破了,已经几个月啦,手一直在肿,请问属于医疗事故吗, 如果起诉的话都需要什么证件 谢啦
2010年7.19,我母亲早上9点在县医院做胃镜检查时因院方原因致不明出血,一直到下午4点都没有止血,期间昏迷2次,经抢救才脱离危险。院方推脱说是牙齿出血,暂时没有提出要我们出钱治疗,但是始终不跟我们说明原因。现不能正常进食,吃东西呕吐,无法自理,心跳仅为47仍在医院观察治疗中。想请教一下律师,我们这种情况能算
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发生“负完全责任”时,才能构成医疗事故罪,是这样的吗?那么院方已经承担了完全责任以及赔偿,也有协议书,到法院告医生医疗事故罪应该会有困难吗?法院应该会怎么判医生的罪呢?
我妈妈在2009年9月,摔伤骨折,送到医院,进行钢板固定手术。术后医生说手术成功。回家休养。一个月后复查,医生说很好。三个月后复查,医生说没有涨多少,要加强锻炼。半年后,腿依然没有好的迹象,再一次复查,结果,不但没有好,而且螺丝断裂五根,其他的螺丝松懈了,部分肌肉坏死,要重新做手术,还要进行从别的部位,
明明是药剂过量导致我儿子致死,卫生局与医院串通,不定为医疗事故?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儿子一个小感冒,让无医生资质的诊所用药过量导致病情加重成为哮喘,我们不懂,送往正规医院,医院在治疗过程中又因用药过量致使我儿子死亡。几经周折,做了尸检,卫生局天天拖,最后鉴定为不是医疗事故!当地法院不立案!说定成医疗事故才能立。国家有这个规定吗?我们觉得他们在操纵着所有过程,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