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0年6月29日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在21010年8月1日交房,但是开发商在2010年9月5日给我寄来接房通知。我按照通知约定在9月30日前,前去办理接房,如果没有按时前去接房,就视为已经交付。但是开发商要求我先签《房屋交接协议》然后才能验房。我当时就提出要求先验房再签交接协议,而且合同当中约定的也是先进行房屋验收,再签订交接协议。开发商说不签字就不能验房,我没有办法只有先签字,但是在协议上备注了:乙方未验房。但是经过验房后,发现房屋没有按照合同要求交付,还达不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后来我要求开发商将已经签订的《房屋交接协议》作废,开发商不同意。我在2010年9月21日给开发商发过函,要求他们将协议作废,但是没有得到回应。 我到法院起诉开发商,要求法院裁定那份交接协议无效。2010年11月18日法院的工作人员打电话给我说,我的主张没有依据,就算是开庭审理也有可能败诉。他建议我撤诉,饭后另外起诉开发商违约。我现在起诉开发商违约的话,能请求法院判定那个房屋交接协议无效吗? 我现在有录音,还有《房屋交接验收表》,表上详细写明的我验房时发现的问题,这个房屋交接流程也是违反合同约定的。
房屋买卖中开发商违约赔偿说不包括储藏室的钱数,这有法律依据吗?
房屋买卖中开发商违约赔偿说不包括储藏室的钱数,这有法律依据吗?我们签订的合同中说按房价的3%赔偿,他们说赔偿不包括储藏室
房屋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履行义务,交付钥匙时所有设施全没有到位,例如,用电是工地临时用,自来水也没有安上,暖气也没有安上等,按照合同书规定的交付使用时间已经过了两个多月了.我们去要钥匙时,开发商却给我开一个"提前领钥匙"通知单,而且还要求我们交纳300元楼道对讲费.我们跟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可开发商玩起“躲猫猫”
一年前该房屋刚收楼,就出现漏水,结果开发商把楼上的洗手间全修了一遍。当时没再漏水。一年后现在同样的地方又开始漏水了,开发商这次不肯再在楼上修,要在楼下修理。我找专业公司看过,必须从楼上寻找源头进行修理,开发商目前不同意,采用拖的办法,漏水一日比一日严重,如何办?如何能促使他们解决此事?
上星期看中了一套房子,交了2万订金,签了购房协议,本是明天去办手续的,结果今天打电话说是我订的那房子已经卖出去了,卖重了,别人什么手续也办好了,现在他们的解决方法是 退我2万订金,请问下这算合法吗?我 不能按协议取继续买我那套房子吗 ?
我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约定2008年12月30号交房,180天交房产证。可是到了才2009年6月1号通知交房拿钥匙。让我们装修入住。可是到现在房屋验收书我们也没有见到。房产证也没拿到。这算是交房吗?现在问题还多呢,原来楼层设计16层,可是盖19层。公共区又盖上车库。空置地买了车位。各家楼层墙体出现裂纹,水井坊漏水浇灌了
您好,我于2009年1月7日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了首付款,但到了4月15日开发商仍未开工建房,就电话通知办理按揭贷款,我向开发商提出等动工建设再到银行办理按揭贷款,请问是否属于违约
好: 请问开发商所开发的房屋(农村耕地面积)卖出去一无房产证二无使用证什么证都没有,只是跟当地政府达了协议,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字,这建设的房屋算合法吗?
我于2007年4月份购买了南京市阳光聚宝山庄的一栋房屋,当时合同上规定2007年7月25日交房,但我在2007年7月15日收到开发商寄给我的一封信,说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按期交房,开发商将按合同规定支付违约金,具体交房日期为2007年9月25日,在我2007年9月25日拿到房子之后,就多次像开发商询问违约金赔付的问题,但开发商总是以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们家房屋后面有开发商建的商场,可是他却在离我们家屋后不到一米的地方围上了栅栏,严重的影响了我们的住宅安全,因为我们属于是小二楼,围的那块是一楼,一楼中间走一米就是二楼的窗户,主要是他们在修建的时候把我门家的一楼墙壁全部都弄潮湿了,使我们根本没有办法居住,而且严重影响了我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