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政道路园林景观工程全部完成,经审核发现,大部分未按照当前签订合同(合同暂定价754,106.31元)要求结算,存在乱报虚报夸大造价,由此审计认为:不符合合同条件 1、 主合同条款第4条约定:采用《2005年园林绿化综合定额》进行结算,主材及其它计价根据海南省有关文件及材料信息价文件计算,总价下浮10%为最终价款; 2、 主合同附件:为当时施工部分项目所定的材料价格,作为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率,结算时不能只考虑前者而忽略后者,因为它是一个合同的整体,合同中包括附件未注明的可以按照合同第4条执行; 3、 乙方提出:a签订合同后未立即开始施工,由于材料价格上浮,但在合同中并未注明合同中价格与市场价格浮动在3%-5%,甚至更高,由此认为按照合同法规定,视为该公司承担浮动风险;b该公司也未提出相应浮动风险,由此认为按照合同法规定,视为该公司承担浮动风险;c没有任何条款和约定文件和提出文字要求; 4、 假如合同中如果没有这条附件可按照第4条合同执行,毫无疑问; 甲方认为:应该全部按照第4条和已有的报价执行对吗? 乙方认为:应该全部按照第4条执行对吗?
企业A,收购企业B,企业B员工已经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签订入职企业A合同,但是部分员工在企业B还有年假没有休(5天年假),但是企业B在结算年假薪资的时候只结算年假的1天计算,其与4天公布说已经转入企业A,4天可以在企业A使用,请问这种结算合法的吗?感谢!
在公司辞职到期,公司不给与一次性结算工资,3月的工资要等到5月20号才能结算4月的工资要等6月,5月工资要等7月20号.我辞职到期5.8号到期,也就是我现在离职走,一分钱拿不到,我找劳动管理所协商,2天了还没回复,我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嘛
在公司辞职到期,公司不给与一次性结算工资,3月的工资要等到5月20号才能结算4月的工资要等6月,5月工资要等7月20号.我辞职到期5.8号到期,也就是我现在离职走,一分钱拿不到,我找劳动管理所协商,2天了还没回复,我可以直接去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嘛
农民工工资问题:项目部与承包人的工程款结算纠纷,造成农民工工资托欠2
农民工工资问题:项目部与承包人的工程款结算纠纷,造成农民工工资托欠2,3个月没发,己经停下来十多天没上班,现己将告到劳动局可是劳动局需要有利的劳动者与单位签劳动合同,可签完合同项目部没拿1份给劳动者全部都在项目部,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才能拿到该得的工资。
有正式合同,按图纸施工,合同范围内尾款未结清。除合同以外有增项,但增项手续不齐全,故甲方不承认拒绝核对决算。迟迟未付款。
你好,我是建筑工地项目部的安全管理员,2014年3月日去青藏铁路职工安置小区项目部上班任职安全员工作,在任职前,口头协议工资7000员每月,每月中预发一半的生活开支费,在上班期间,项目经理(外地人)经常找茬,排斥本地人(本人),2014年4月19日整个项目部发了3月份的工资,第二天工地出现了一点工作问题,和项目经理
我是在宁波做电脑设计职业的,做了四个月,因为加班费问题没有得到解决,所以7月1号辞职了,老板压了我一个月的工资,说要月底才发给我,但是我人已经回老家了,没有在宁波,原来端午那天是常规放假的,,说我辞职就没有享受他那边的放假待遇,要按请假结算,月休四天要按26天工作日,还有就是要看我六月份做的产品是不是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