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爷爷刚刚去世了,留下了一套房产。老人有4个子女,朋友爸爸是家里的老大,但是2010年就已经过世了。其他姑姑和叔父还都健在。问题1:我这朋友是否属于代为继承权?另外,房屋购买是九几年的事情了,当时属于单位福利分房,92年入住,96年允许购买产权,爷爷交付了房款的一半;97年的时候,朋友爸爸交付了剩余的一半房款。但由于当时体制,房本上只能写爷爷的名字。问题2:朋友爸爸是否拥有房子的产权(据说只是有债权)?比例多少(奶奶仍然在世)?目前,朋友家里决定将此套房产出售,问题3:如果按照继承比例关系,朋友应该得到大概什么比例的房屋出售所得?我已经被这个问题弄晕了,可能没叙述清楚,给各位律师添麻烦了,谢谢!
感谢诸位律师的建议。有几个问题我没有交代清楚,补充一下。
1、奶奶是在2002年去世的,房屋购得产权时在世;
2、朋友爸爸在世时,朋友一家三口和两位老人同住;奶奶和爸爸先后过世后,朋友和她妈妈搬离此处,只是年节会看老人。期间曾有2年到美国读书,未能赡养老人,是否会造成相关权力被剥夺?
3、爷爷去世前自立遗嘱,房屋均分4份(包括朋友的一份),但立遗嘱时甚至连子女都不在身边,根本不存在见证人
现在最终的问题是,朋友想依据父亲交过房款,取得房屋出售款的一半,是否能得到法律支持?
1、四儿媳想将房子卖掉,但二女儿和三女儿以及孙子A不肯,但又逼四儿媳交钥匙 2、四儿子去世之前包括火化、下葬,打电话叫孙子A就以没时间不参与,
甲乙两方婚姻存续之间买房,房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因感情不和,两人协议离婚,协议上写着女儿跟随女方,得到一处房产,但并未公证。之后,男方意外死亡,男方的父母将女方起诉,要求继承一部分房产。请问合法吗?此纠纷是什么纠纷?
我跟我父母一直在一起生活还有一残疾哥哥自幼残疾,前几年父母去世了,我的其他两个哥哥起诉我要分我现在住的房子,说是老人遗产,法院调解要我给钱,我不接受调解,法院说就得对房屋进行评估按遗产分,请问如何对房屋做评估?另外在父母去世后我对房屋内外进行了修善这部分怎么算?
我母亲有两个孩子。我排老二。我母亲没去世前说过家里的房子给我,我大姐也没有任何意见。那会没想到要办过户继承,毕竟老人还活着,如果那会就去办过户,我大姐和我母亲都接受不了,有点方人死的意思。就谁也没提去公证,我母亲身体也一直很好,谁也没想到我母亲突然就没了,等我母亲走以后,本来是要办过户的。但是因为我
我母亲有两个孩子。我排老二。我母亲没去世前说过家里的房子给我,我大姐也没有任何意见。那会没想到要办过户继承,毕竟老人还活着,如果那会就去办过户,我大姐和我母亲都接受不了,有点方人死的意思。就谁也没提去公证,我母亲身体也一直很好,谁也没想到我母亲突然就没了,等我母亲走以后,本来是要办过户的。但是因为我
律师您好,我家情况复杂,现在有两个问题咨询一下,一:现在有一处宅基地,名字是我先生的,但没盖房子,邻居现在准备在那盖房,我们找村里和乡里调解,无果,又找乡里土地所,调解也无果,现在如果要起诉,需要哪些材料?二:我村属于拆迁村,现在居住的房屋是我公婆的名字,住着三家,我公婆,我们一家和老二一家,我们的
现在这方面的纠纷太多,律师解说都很空洞。我也看见很多这样的案例,最后大打出手,打得头破血流的比比皆是。大体情况是相邻方房屋一方先修建且出屋檐,另一方后靠墙后建。矛盾凸显,后建方要锯掉前者的屋檐。因为一般双方都有土地使用证。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来说基本上都是土地转让购置的,譬如说从破产的企业单位买来的。
由于修缮房屋,而承揽方多收了定作方的钱,现在定作方要求承揽方予以退还多收的钱,而承揽方不肯退,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定作人打了承揽人一巴掌,于是承揽人报案到公安局,说定作人打人,要求予以去医院拍片子,现在定作人也出钱给承揽人去拍了片子。请问,承揽人对于修缮房屋多收定作人的钱,能否要回,还有承揽人拍片子的
我家是农村家庭。我太爷过世二十多年了,有两女一子,留下四间房子。儿子也过世好多年了。大女儿嫁外地了。二女儿也就是我奶奶,我爷爷奶奶生有3子2女,二儿子招婿了,二老由我爸爸和我三叔管着。我还没出生我爷爷奶奶就和我叔叔分出去过了,他们单独修了一院房子。我爸爸新修了一院房子,其中我太爷爷的四间房没动。当时我
父母有房屋继承遗嘱留给我,现母亲已过世,父亲还健在想把房屋过户给我,以放心安渡晚年,我有姐弟三人,在办理房屋过户手续时,姐弟二人不愿签字,房屋过户手续无法办理,现想请律师向法院上诉,请求法院认可母亲房屋继承遗嘱和父亲房屋过户合二为一的判决。 属南宁市西乡塘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