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事业局对其人员经费渠道进行公示。公示说明明确按照“我局在98年按当时人员所在岗位进行定岗,并上报市委编办确定人员的经费渠道,98年后进入我局的人员,均按编办核定经费渠道办理入编手续。”两种情况公示人员经费渠道,并指出如有异议将进一步核对,如没异议,以后将按此进行人员管理。而实际公示的经费渠道是用“1998年10月27日经市委编办确定的按当时在编人员经费渠道和98年10月27日以后至2003年10月16日进行16次52人内部调整并经市委编办批准调整经费渠道办理入编手续的,以最后调整的经费渠道作为原始依据进行核对整理;1998年10月以后新进入我局的人员,均按市委编办批准的经费渠道办理入编手续”三种情况进行公示的。违反什么原则?
对于为了小团体利益,破坏投资者利益、煽动滋事、违法上访等行为的群众,他们违反了什么土地方法的法律法规?
首先 谢谢您能回答我的问题 对此深表感谢 在2009年10月我把钱放在一个朋友那里,但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钱给用了 后来我想他屡次要钱 但他总是不还 后来我找到他了 我说 你给我写一条 但不是欠条 因为这钱不是我借给你的 而是放你那里你私自给花了 于是我让他打了一张条 上面写道 于2010年9月还某某3500圆整 他签了字 如
有人把别人的照片发到空间里,并注明“偷情女”,这违反了什么法律?
有人把别人的照片发到空间里,并注明“偷情女”,没有设密码。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律程序应怎么操作。谢谢。
有人把别人的照片发到空间里,并注明“偷情女”,这违反了什么法律?
有人把别人的照片发到空间里,并注明“偷情女”,没有设密码,任何人都能进入。这样的行为违反了什么法律,法律程序应怎么操作。谢谢。
我们学校大一开学时交了四年的水费,学校里说的是四年的水费。可是在大三的时候,学校却单方改变取水方式,每用一壶水要单独交钱。对此学校却没有任何解释。请问学校是否违约,违反了什么法律
买房合同上写明了取暖费由卖房人在过户明结清,但卖房人托欠一年了还没交清,他违反了什么法律条款?
卖房人的理由是欠了两年的取暖费太多,他要托人找关系给免了,可是从去年10月到今年10月我多次催促也没有结果,我现在要起诉他,不知他违反了民法的哪些条款,哪位大律帮解答下?谢谢了 先把钱交了再要求对方偿还,万一起诉不成功就亏了,感觉了保险.最好让对方把欠的还上; 不知民法里有哪些对应的条款呢?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我现在要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我在公司工作两年了,现在离合同期还有两个月,可是公司一直违反劳动合同,具体的如下:1)没有交保险。2)工资不按时发放。3)没有安排年假和探亲假。4)加班不给加班工资。如果我现在想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做??并且可以得到补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