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丈夫协议离婚,双方约定将坐落在石家庄的一处房屋归我,过了一年多他不配合过户,我是在他的户籍所在地沈阳起诉,还是在其他地方起诉?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时男方忽然提出房子是他问他父亲借的23万,并且说有借条,实际是他父亲当时直接给支付的,实际没有借条,借条是他们伪造的,如果我坚决不承认有借条一说,但是我怎么证明呢?法院会相信他的借条吗?会成为共同债务吗? 房子是在拿结婚证之后才买的,而且产权证上是女方的名字,因为是女方单位的福利房子。第一次开庭时
离婚协议上规定房产归未成年的女儿所有,等女儿满十八岁时找其父亲过户,这期间房子可由男方父母居住,但是任何人不能买卖房屋,但是现在男方反悔想偷卖掉房子,我该怎么阻止他?另外孩子抚养费规定6月和12月付,我五月底就搬出了家,独自带小孩过,孩子父亲并没有在六月付生活费,现在我要生活费,他说12月再付上半年的也
八年前我和前夫离婚时,法院把夫妻共有的房子判给前夫所有,让他补偿一半的房款给我,但他一直到现在也没给。我曾申请法院执行,但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没有执行。我也因此没有从房子里搬走,房子一直是我在住,户口也没迁走。现在房子要拆迁了,请问房子的一半是否还属于我,现在房价飞涨,我否能按照现在的房价要求他给付房款
妻子为原告,丈夫为被告,妻子告丈夫离婚并进行财产分割(包括北京的房产)。夫妻二人居住地为福州台江区,丈夫现常驻于北京(超过一年并有北京暂住证)。 诉讼法总则中第二章管辖中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而婚姻法中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
求助,我想咨询一件事情,我有一套房子,去年按揭购买,是我个人公积金还贷的,购房合同上我是所有人,前妻是共有人。现在跟我前妻离婚了,法院判决房子归我所有,要求对方配合我过户。但现在房本还没有下来,我想在房本下来之前直接走个什么程序不写上前妻的名字,比如变更购房合同,或者房本面签的时候只签我一个人的名字
协议离婚四年,房产归男方,现办理房产证女方不配合签字,如何起诉?在哪一级法院起诉?具体需要如何做?
协议离婚四年,房产归男方,现办理房产证女方不配合签字,如何起诉?在哪一级法院起诉?具体需要如何做?
在网上购买手机,使用不到8个月,出现触屏失灵,屏幕完好,返还商家要求三包维修处理,商家及厂方以手机屏幕是人为划伤为由,不予承担三包责任。请问:可否在消费者所在地起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