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及男方不配合如何解决?跪谢快速答案!
律师您好!我于2003年与日本人结婚并生一男孩,孩子是日本国籍。现7岁。儿子在中国生活4年多,中途没有回过日本。孩子的父亲3年半没有来中国探望过孩子了。只有我本人和父母一直在照看孩子。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加上语言交流的障碍,本人在婚姻生活过程中承受了很多的痛苦。婚后一直都受到丈夫及公婆的监视看管、以及很多导致婚姻出现问题的原因(无奈之下跟丈夫在通话过程中,把他及家人的过分行为的语言表述都通过摄像机记录下来)。丈夫不配合提供相关公证委托材料,我所持有夫妻各自持有的结婚证和丈夫的户籍藤本、住民票、护照复印件。以及丈夫手写的离婚意见书。在抚顺法院递交诉讼请求时,遭到法院的拒绝。原因是我提供不出来丈夫在中国驻日本大使馆的公证及委托证明书。我要求要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由男方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及教育费等(丈夫手写没按手印的意见书中提出孩子由我抚养的字样)。请问我该如何在国内得到应有的法律保护?诉讼到判决生效需要多长时间?有什么好的建议及方法,本人在此拜谢各位律师了!
大家好,第一次来这里咨询法律问题,希望律师朋友及知情的社会各界朋友帮我一把。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因为从各方面症状,婆婆认为我怀了女儿,要求我打胎或先去私人医院做B超确认男女后再打胎(如果是女儿),我不同意,导致了一系列家庭矛盾,后来连我那没主见的男人都站在他妈一边,多次要求不要肚子里的孩子。(补充一下
女方提出离婚,现怀有身孕9个月。女方提出给予她部分钱后,不要求分割其他财产,并且孩子由她抚养,从今以后不和南方要孩子的抚养费。请问这也合法吗?还有如果这样的话我在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协议上怎么写?
我于2010年6月协议离婚,当时在气头上只争取了小孩的抚养权,也没有要抚养费之内,等于是净身出户,我们住的是我婚前购买的房子,我前夫没出一分钱,本来手上有四万元积蓄,他哥说要盖房子,找我们要了2万元,说是家里还有一层楼就是我们的了,但是那个房权名字是他们父亲的名字,这2万元给他又没依据,还有2万元给他上班的
本人现在想离婚,和他结婚于2000年,目前有一男孩五岁半,目前我们共同居住一栋三层半楼房,是2004年建的,购房地时他大哥出了7万块钱,因他家是两兄弟,原来父母建有房屋,留给他大哥住,父母要他大哥出资给我们另买新房,此外他妈也给了我们10万,我们按揭贷了10万。我想问,跟他离婚,这房产怎么分割? 可以分割吗?如果离婚了,我没
男方感情出轨,离婚后财产如何分配,抚养费应给多少,我应出多少
孩子归我,我没有固定工作,家中有一万存款是共同所得,男方一个月可开2000元,孩子上高中
律师好!2008年8月我买了套房子,按揭!房产证是我的名字!(属于婚前财产吗?)同时。我女朋友怀孕了。2009年4月办了结婚证,2009年6月生了个女孩,孩子的户口跟着她母亲。2010年2月他父母出钱给我们买了张车。是他的名字。请问我这样的情况。离婚应该怎么分配才合理? 律师,能详细些吗?我们结婚后。按揭后的贷款也是我
有朋友一年前离婚,有一个女儿,由于当时急于分开,就在街道办事处草草办理了离婚手续。现在孩子有女方抚养,而男方没有承担抚养费。合同里面也没有明确男方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女方目前生活很困难。请问:如何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该问题
律师,您好,我现在正处在离婚的边缘,所以想咨询您几个问题。我与妻子是2000年结的婚,婚后生有一子,今年十岁了,感情基本还算可以,婚后一直与我父母同住。去年的时候一起借钱买了一套房子,房子是我俩各自给亲戚借了一部分,再加上自己一点积蓄买的,房款还没交全,房子也还没有交付使用。 后来她可能是通过聊天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