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年购买的房子,今年4月30号交楼,但是开发商推迟到6月23才发收楼通知,我们看了以后,他们不能提供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另主合同说延迟交楼每天按百分之零点零五给违约金,但是附加协议中有一项是说最高赔偿不超过总房价的百分之一,还有就是附加协议中说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删除主合同中的某项条款,然后另写一条与祝合同相抵触的条款,或者写一条对开发商明显有利,而对业主不利的条款,请问这样的条款有法律效力吗,没有备案表我可以拒收楼吗,如果这样的条款有效,那国家定的统一的主合同岂不是没有任何意义,
购房合同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开发商以办理房产证为名义 让我对象签了份委托办理的协议 没有我的签字 有效
你好 律师 我想咨询一下 购房合同是夫妻双方的名字 开发商以办理房产证为名义 让我对象签了份委托办理的协议 没有我的签字 协议里面有对我们不利的条款 好像是放弃未办出房产证这段时间的违约金之类的 请问这份协议有效么 是不是需要我们俩个的签字才有效 先谢谢了
我的情况也是期房,交了首付,说11月换签正式合同,现在又说年后,我不想要了,但是购房协议里已注明无预售证,也签了字,能否退房,合同有效吗?协议如下,请康律师分析一下,谢谢解析:甲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某某 因甲方开发的某广场现尚未取得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而乙方又选中了甲方所开发的房
我在购买房子时签约购房协议,当时开发商无预售证,协议交房日期为2011年10月底。逾期赔偿,协议明确。现在开发商要换正式合同,却改交房日期为2012年6月。若更换正时合同就拿不到交房推迟的违约金,请问之前签署的购房协议是否有法律效益,
我在县城看了一处房,交了一万元定金,到了交首付的日子购房协议不标明交房日期,如果退订就扣五千元的违约金。开发商只给口头承诺交房日期。
陈律师:您好 我的户口尚未办好,所以暂时没购房资格。但想与有户口的女友在婚前买套房,向双方父母借钱付首付,余下我俩共同按揭还贷。经共同商议,决定拟份婚前购房协议,讲明给父母打借条、婚后的共有产权所属、增加名字和产权如何分割等内容。请问这份合同或协议受法律保护或具法律效力吗?谢谢您解答!
在一份要签署的购房合同上看到一条附加条例, 第7条,甲乙双方共同至普陀区交易中心过户当日,甲方须收到除尾款以外的全部房款,并见到银行审批通过的贷款合同。 他并没有说如果未见到贷款合同,或未收到除尾款以外的全部房款的情况下应该如何,那这样的话,是不是可以有不同的解释,那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当天必须过户了呢
本人于2012年购买了朋友一套住房(房子是朋友婚后购买有贷款,因为房本迟迟未下来,所以贷款一直由我偿还,想等房本下来后再办理过户还清贷款手续,故只给了朋友首付款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可是今年朋友离婚了,离婚协议在民政局签订,房子给到男方,请问房本下来后男方拿着协议直接办理房本可以吗?会不会产生高额过户费用
甲方条款中 暖气初装费,电力设施使用费,不包含在购房合同内,是否符合规定?作为买方是否需要附加协议
甲方条款中 暖气初装费,电力设施使用费,不包含在购房合同内,是否符合规定?作为买方是否需要附加协议,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如果甲方不给我们签附加协议我们该怎么做?
甲方条款中 暖气初装费,电力设施使用费,不包含在购房合同内,是否符合规定?作为买方是否需要附加协议
甲方条款中 暖气初装费,电力设施使用费,不包含在购房合同内,是否符合规定?作为买方是否需要附加协议,来维护自己得权益,如果甲方不给我们签附加协议我们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