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2日晚上十点左右,三名陌生男子手持铁棒闯入店内,乱打一通。打完就走,没有伤人,前后不到一分钟,没有明显的证据,但有怀疑的对象,在11月12日白天16:00左右,曾收到信息,很明显的威胁,要我注意,表示要我付出代价。事发第二天上午她又在网上用QQ对我进行威胁。
店面被毁的证据我已保留,还有与怀疑对象的聊天记录也已保存,能否证明当天所发生的事情就是她指使,并向此人所要赔偿。
事实和理由是: 现二审法院已下了终审裁定,裁定内容是: 本院认为,XX公司不能向债权人XX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XX申请对XX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原审法院以债权人XX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XX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裁定不予
我是一名退休工人,因原工作单位拖欠工人的独生子女费,工人们到法院打官司胜诉,现原单位已将赔付款交到法院,法院让本人亲自到法院去领取,由于我现在已定居外省,可不可以让人带领?如果不可以带领,我又因故不能马上回去领,法院一般可以保管现金多久?会不会过期失效不能领了?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可不可以不用写辞职信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应写辞职申请?有何法律依据?半月工资未给,而且应报路费未报,公司是否已经违法?有何法律依据? 谢谢!
为避让机动车而导致脚骨折却没有当时情况的证明,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为避让机动车而导致脚骨折却没有当时情况的证明,可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当时只是双脚往前一撑、车子呼啸而过,回家才发现脚剧痛,当时是中午回家吃饭,因为脚太痛,下午请假没去上班。
被告在没有收到法院的传票时,原告可不可以支使法院对其财产保全
十月二十八日,被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庭长坐原告的车来封被告的机械,封了四台,十月二十九日,被告未保全的机械出厂时,原告又用车拦住,约晚九点之后,原告庭长又来封被告大门,难道未保全的机械也不好拉吗?庭长就叫依法办事吗?
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法院庭长坐“原告”的车到本人的厂对其机械保全加封,封了四台,昨天,本人没有封存的机械出厂,“原告”又用车拦在门口,晚十点多,法院庭长又来杷本人的厂门又加封了?这对吗?
尊敬的律师: 您好!我在淘宝网上与一位卖家弄得很不愉快,卖家凌晨打电话,我没接直接关机了。打开手机后,看到他用不堪入目的脏话辱骂,威胁我说我的地址信息他都有,让我等着。担心会发生。 请问此事报警,警察可以受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