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门店销售工作的,正常工资是保底+业绩提成。从2010年8月上班以来,每个节假日都不能休息,公司都没有给过加班费。过年期间店面关门,我们不上班,还扣工资。现在准备离职,可以要求公司补偿这两部分费用吗?
朋友进一工厂、老板要求每月加班80小时以上才算加班?底薪又不是高出正常情况下、请问这样合理合法吗?该如何应对?这样工厂会得到什么样惩罚?? 就因为这样去人才市场招人、总是招不到人、每月加班至少120小时以上、很多员工为了多拿点钱、不得不这样、因为超过80小才算加班啊、天啊~!这太不合理了吧! 我还想问、若真的
你好,我在一个婚庆公司上班,是个私人的公司,我们每天上班8个小时,早上八点到十二点,下午两点到六点。第一我们这儿的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是1280,可是我是实习期,老板一个月给我900,这违法吗?第二,因为有时候有婚礼的时候就得加班,有时候到了晚上九点有时候就凌晨两点才下班,早上还得六点之前到,但依然是中午十二点
我们经常周六周日加班,部门有加班邮件,但是除了个人请假抵消部分外,其余的从不主动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费,到现在我已经有50多天了,公司在员工离职时安正常工时1:1支付,请问这合理吗?如果不合理又如何维权。
我是在一家教育机构工作的。基本上班时间是6天。每天除了8小时的上班时间外常常因为上课时间调整而加班两个小时。但是这个加班时间都是没有加班费的,而是通过调休分配到其他时间休息抵消掉的。我想问问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好像很多机构都是这样的。是不是只要签合同的时候同意就不算违反呢?顺便说一下,这个公司的劳动合同
我在一私人企业上班2年多了,合同是签了,但是社保没买,公司也要求我必须签了一份自愿不买社保的协议,这合法吗?还有救是国家法定假日要求我们值班的加班工资算法不明确,而且法定假日休息了就没有工资,比如这5月2和3号我们休息了,就的用我们合同内的正常休息时间来补上这两天班,要是2和3号上班了,也就没有双倍工资,
我现在在国企工作,职业是司机,用工性质是劳务派遣。现在公司要求我们司机全部改为外包性质,要求我们更换外包公司,并向原劳务派遣公司辞职。公司承诺工作地点不变,工资待遇不变(新的合同中有加班工资),工龄连续计算。但是在原合同期间公司一直未发过加班工资。请问如果我向原劳务派遣公司辞职并和新的外包公司签订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