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出钱买了300万的房子,首付200万,贷款100万,但由于限购问题,房产证只能写我老公的问题,贷款需要出具我们俩的工资证明,听说婆婆要开什么母子证明,是不是等于离婚后房产跟我一点关系没有
各位律师打扰下了,我想咨询一下,就是夫妻双方在婚后,其一方直系亲属(亲兄弟)为其购置了一套房产,产权证是登记其一人姓名的,属于分期付款的,但是后期的付款也都是由其直系亲属承担的,那么这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要是算个人财产的话有没有规定婚后多久也并入共同财产呢?要是不算个人财产,那除了婚前公证外还有没有
现在是这样的,我是女方,我男友家里有套房子,一室一厅,不满5年,且有贷款50W未还清,女方家有两套房,女方父母想用其中一套和男方换,因此卖掉一套,换大的房子作为结婚用,那么男方的房子怎么给我父母最划算?或者说如果不去名字,不发生产权更改的情况下如何证明这个房子是女方父母的?女方父母该如何维权,两个都是婚
1.男方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子,结婚时女方要求在房产证上面加上女方的名字。这种情况,房子的归属怎么定义? 2.接上一问,如若在以上的问题结果属于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如果女方有了外遇,那么房产还平均分割吗?男方是否可以提起诉讼?
本人女,婚后购得房产,双方父母共同出资首付,但是男方父母出的大头的首付款,婚后我和我老公共同还贷,但是贷款还是写的他的名字,房本也只有他的名字,这样如果离婚后,房产是如何分配的呢
婚前男女共同付的首富,因为男方公积金还贷,所以房产份额男方65%,女方35%,那结婚后,如果离婚房子怎么分配?
房子是丈夫婚前买的,房产证是他的名字,首付是他出,我想问结婚后房产证上加上我的名字后房子就属于共同财产了吗?首付那部分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牵涉离婚,财产分割时我是不是还要掏首付的一半给丈夫。?
我跟老公结婚5年。现在我们准备买房。但是全款支付,老公的父母给了一部分,还有一部分是我们给亲戚借的。房产证只写了老公一个人的名字,他父母的钱也是老公写了借条的。我想问。这种情况要是以后我们离婚。这个房子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如果在房产证发下来之后再加上我的名字,会有法律效用吗?
父母出资首付,按揭也由父母偿还,保留转款凭据,房产证为我个人名字登记,已与父母约定,首付款及所有按揭还款均为父母对我个人的赠与。婚后房产证若加配偶名字,如果离婚,配偶是否有分割财产的权利。
我在婚前买了一套房产,父母付了首付,按揭手续是我和我母亲作为共同还款人办的,由于房地产公司的原因,按揭一直没有办下来,婚后去办按揭时,只能用夫妻名义办了。我父母打算替我提前还款,也就是说我的房子我只需要还三年按揭,剩下的都是父母出钱。 如果婚后在还完房贷后离婚,房产归属权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