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将房子出租后因意外等自然灾害发生而导致租客安全受损时,房东用不用负责任
房东将房子出租后因意外等自然灾害发生而导致租客安全受损时,房东用不用负责任
我是一名学生,我校领导与中国青年旅行社签订合同,带领120名学生于6月19日-7月2日去杭州、苏州、上海旅行。由于6月19日大水淹没铁轨(自然灾害),火车停开,出发时间延期至6月23日,但返回时间仍然是7月2日。其中19日-22日4天的损失,旅行社要求我们学生全部承担。我想问一下: 1.如果我们提出不去,请问能否得到多少
我于去年年底搬进了深圳民治一个民房,一直住到了今年八月一日,期间房子潮湿造成了我和爱人自搬家进来持续生病 半年医药费用已经超过了三万,房间衣柜,衣物发霉严重,这种损失您看房东是有责任的
我家房子隔壁种了几棵大树,刮风下雨的时候大树就会碰到我家房子上面的砖瓦,很是危险,我家和种树的人家协商几次让他把树砍掉都没协商好,如果大树倒了砸坏了房子的话责任是不是全在大树的主人?谢谢!
一朋友在租房时租到一间违章盖的房屋(天台),当时不知情;近日因台风将我朋友租的房间刮毁并导致他在逃生时摔伤,房屋内大量自身财产遭毁坏。找房东理论,房东却因说是自然灾害原因拒绝赔偿损失。请问有拿些条例或哪些办法能够帮我们讨权?
道路施工后降雨导致滑坡,农田损毁算不算自然灾害,施工方如何赔偿
我家所在地前几年进行景区开发,修建道路过程中对沿路陡坡进行了挖掘。由于我家农田位于挖掘的陡坡上方,挖掘当年即垮塌一部分,经与开发方协商,对方根据所受损失给予了赔偿。今年,由于降雨比往年更大,未垮塌农田出现了更大范围的裂缝,现已不能耕种。现在开发方想把这个认定为自然灾害,由政府赔偿损失。请问,我家后来
我们家的一套拆迁房租给了王某,在协议上说好是只能居住用,但他在里面堆了许多他工作上的东西和帮别人维修的东西,似乎把居住房当成了仓库和维修点(他是做维修和移动电话卡买卖那方面的,具体我们也不是很了解),那天他人在外面,房子就起火了,东西也都烧没了,他的损他一开始说是2~3万,后来又说是15万,然后让我们赔
我们家的一套拆迁房租给了王某,在协议上说好是只能居住用,但他在里面堆了许多他工作上的东西和帮别人维修的东西,似乎把居住房当成了仓库和维修点(他是做维修和移动电话卡买卖那方面的,具体我们也不是很了解),那天他人在外面,房子就起火了,东西也都烧没了,他的损他一开始说是2~3万,后来又说是15万,然后让我们赔
租房人没交住房押金及租金,房东只口头答应租赁,租房人嫌房子面积小经房东同意,房东同意支付一定材料费,租房人雇人进行房屋改造(把门脸房通里的墙面打开),期间租房人雇来的人发生意外(被砸到),当时房东在场。请问,房东有责任吗?如果人死亡了,房东有多少责任?反之房东和租房人签订了租赁合约了,在这事上承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