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想咨询关于土地纠纷的一起案件,起因是本属于某户村民爷爷的土地,在村委会大队的土地地簿上写的也是其爷爷的名字,但由于这家多年未曾过问这块土地就由前任队长将这块土地让他人种植,种了大概16年,现在种植的人说这块土地是他的,而原有这块土地的直系血脉(他的孙子)现在要收回土地而未果,如果要法院进行审理这一类案件怎样判决
因征收农民土地 我家的地也被征收到了 也量好了土地 钱也打了下来 总共16万多 一年了 我们没拿到钱 钱在我们队长手里 他要让我们家去求他给钱给我们 他要让我们让出百分之三十平分到那队的每户人家 否则我们就别想拿到那笔钱...我们家很着急 通过什么样的法律程序才可以拿到我们应用有的? 我希望您可以
我大伯因为是老师,九十年代就到城里居住去了,户口也转出去了,但是他在家里还有土地,当时就给我们家种了,因为以前种地还有很多的税要交,我大伯就说给我们家了,以后所有的费用都由我们家交,就是什么都不管了,由于当时没有写下字据(是亲兄弟,比较相信)前年我们家把那块地转让给了别人家搞建筑,现在他就要我们家赔
2004年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城堡的土地及退耕还林补贴,因被告尽了还林义务,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土地,从2004年起补贴款由原告领取60%,被告领取40%,判决后双方一起自动履行,今年,原告又起诉,理由是当时判决时国家只规定了8年的退耕补贴,2009年到期,现国家又延长了8年的补贴,新的补贴应由原告全部领取,请问原告应申诉
2004年原告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承包的土地及退耕还林补贴,因被告尽了还林义务,法院判决被告退还原告土地,从2004年起补贴款由原告领取60%被告40%,判决后双方一起自动履行,今年,原告又起诉,理由是当时判决时国家只规定了8年的退耕补贴,2009年到期,现国家又延长了8年的补贴,新的补贴应由原告全部领取,请问原告应申诉再
我组一集体土地于84年承包给临组5户农民,当时合同写得不规范是政策不变,永久使用,但具名不许建房,墓葬,但现已建房5处,当时只有8位组民签字,并且他们改变了合同,我组合同也丢失了,现在我们想收回土地或重新签过合同行吗,谢谢。
我有三个孩子,第一个女儿为抱养别人的孩子,第二,第三个是自己生的男孩子,今年(2010.10)村里分地,村委会给我两个儿子地,但是不给我女儿地(以抱养为由),可是我的三个孩子都上了我家户口并且为农业户口,请问村委会这样做对吗,我觉得三个孩子都应该享有土地,我怎么才能维护我的利益?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