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住在山东省一个村里,家里有块果园,这个果园是村里大队分给个人的果园,有30年使用权,到去年为止还有20年使用权。 去年因为各种原因将果园卖给了同村一个人,卖的时候只签了个私人字据作为买卖证明,并没有在村里正式的出具买卖合同。 现在因为政府要修铁路,正好经过这块果园,牵扯到土地赔偿金的
镇政府没经过辖区村委常委和村民代表,私自和村主任达成协议以3千元每亩低价买断该村公留滩涂面积40亩。经填方,再以30万元每亩转售房地产商,谋取暴利!请问,从中,镇政府,该村村主任在这项土地买卖中程序是否合法?村民又该怎样去维护自己的利益?
农村公用土地《公共厕所》干部买卖同村人建私房问题是否合法合理,问题是买方非本地户口,早年牵出。
我们当地政府正在禁止私自建房出售,以维护开发商的利益。我们卖了一套房子,而且房子有土地使用权,手续齐全,人被公安机关带走,说是非法买卖,请问是否购成犯罪?
我买了两层近八百平方米的底店,准备装修做公司,房产证齐全,紧挨旁边的伊斯兰寺院的人无端出来阻挠我装修,要强行买卖我的房屋,我不卖,他们扬言要去市委游行,示威,上访,我报警,警察说是民族问题,管不了,于是我找到政府部门,他们也来回推托,无结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不卖自己的房,装修自己的房,即没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