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学 生 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请问这里的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这句话怎么理解,学校规定08月31日不满7周岁1年级拒收符合相关的规定吗?(差1天都不行),因为我的孩子是10月21日的,到了就读1年级的时候就是7周岁差51天,学校拒收我能去投诉吗?明显已经是年满6周岁了,但不知道是不是被后面那句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限制了? 虽然没有积分,我希望能够得到专业人士中肯的回答,谢谢大家。
求助!!!!劳动合同上签的工资和口头约定的工资不1样,要怎么讨回口头约定的工资?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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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某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教师,我们学校最近强迫教师平时每天下午加一节课及星期六义务上课,并以他们领导统一决定了为由,并且大唱高调说什么服务家长服务学生。谁不同意就调离原来所教的班级来威胁,我想知道作为教师该怎么维权呢? 我如果向教育局投诉应该注意什么问题呢?其实他们都是一丘之貉,而且如果告他们
由于上大学户口迁移到学校,现在毕业了工作还没稳定所以档案就挂在厦门人才市场,但户口还在厦门大学集体户口,现在要办理结婚证可以吗?要怎么样才可以办理?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如何理解?到期了 是自动延长时间?还是变成永久?还需要交土地出让金,根据多少,确定延长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