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共有五个子女,本人及一兄长与老人三户人家居住在一起,三房一厅,现老人已经过世,房产产权于九几年就已买下为本人所有,现经兄弟姐妹商议,想把房子卖掉分房,没有住在一起的兄长(他自己已有一套房)想要分取一份,合理吗?对方有这个权利吗?请问怎么分?
因贷款信用有污点买房没法贷款,遂以公婆的名义买的房,现在应该签订一份什么样的协议才能证明此房是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目前还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这份协议是应该怎么拟?我们结婚已经7年,而且有一子一女
律师:您好!我姐在2004年用6万元买了表姐一套房子。房子是表姐儿子的名字,当时他儿子不到16岁,没有过户。当时手写了一份协议说过户手续待小孩16岁时办理,我姐手上只有这份协议的复印件,只写了一份原件在表姐手上。还有一件事是,交易这套房子的同时,我表姐在另一个地方买了一套房子,因为我姐这套没有过户给我姐,当
我母亲把房产赠与我,合同经过公证,在办理房产过户期间,母亲因病去世,我兄弟到房产所通过关系撕毁办理手续,以致我办不成房产过户。房产所的意思让我们回去协商好再办,他的做法对吗?他是否存在失误的问题?
1998年在潍坊高密买了一套门头房,由于法律意识浅薄,卖方与开发商关系密切,他买了后又转手卖给了我们,稀里糊涂的成了二手房了。那时找了个中间人,双方签订了个书写合同,买方、卖方,中间人都按了手印,但没公正。房款共19万,先付十万,门头前面有个障碍物挡住一半门头,合同内标注一个月内拆除后付剩下的余款,但时间
我母亲赠与我门面房一间,合同经过公证后,在办理房产证过户时母亲病逝,,房产所非让我弟弟到场,代我母亲履行签字手续,后来我弟弟以此要挟我,提出让我放弃应得遗产,我不同意,他到房产所通过关系撕毁手续。房产所让我们回去协商好才能给办过户手续,他们的做法对吗?现在我们一直没把矛盾解决,我的房产证就不能办理啊
1998年在潍坊高密买了一套门头房,由于法律意识浅薄,卖方与开发商关系密切,他买了后又转手卖给了我们,稀里糊涂的成了二手房了。那时找了个中间人,双方签订了个书写合同,买方、卖方,中间人都按了手印,但没公正。房款共19万,先付十万,门头前面有个障碍物挡住一半门头,合同内标注一个月内拆除后付剩下的余款,但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