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04年去世,房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是共有人,最近我想继承过来,去问过有两种方法,一是我继承我父亲50%,母亲把她的50%房产增与我,二是我母亲继承,再以买卖过户给我。怎么办理省钱,并且对今后出售有利 咨询他们说继承与赠与如果以后买卖交20%个人所得税。如果我母亲先办继承然后再买卖过户给我,这样是缴纳房产一半的20%个人所得税,请问我怎么办理省钱,并且对今后出售有利。谢了
您好!我父母这两年相继去世,他们生前有两套房改房。我们兄妹三人,每家都有各自的房子一套,其中大哥的是单位分的福利房,房产证上的名字是大嫂的,已经五年以上。二哥没有结婚,单身。现在几个问题想咨询一下,看我们如何处理才能花费的费用相对较少,但又能保证大家的合法权益。 1、如果我们办理继承手续,过户到三人
老人有七个子女老人去世后留有一套房产,一时不能把房卖了,所以把房子先过户到了一个子女名下,等之后卖了房子再平均分,七个子女就以上内容集体签下协议并公证。这种情况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会不会出现房子过户到的那个子女会以房产证现在是她的名字就不履行协议,与其他子女共同分配房屋
一、法院判决 原告丧偶后起诉丈夫原配所生子女房产及抚恤金继承,法院判决如下: 1、配偶名下的房产归原告所有,判决书生效后15日内将房屋评估价的50%支付给各子女(子女继承数额有具体说明); 2、抚恤金为原告与各子女平均继承。 3、执行实效二年。 二、问题: 1、原告与配偶属长期两地生活,配偶生前独立生活,子
我母亲在农民有一处宅基地,并且86年造了三层的住房,目前与我哥哥嫂子共同住在此房内。 我母亲的户口和我本人的户口都已迁出,且都变为农转非了,只有我哥哥还是农村户口,但宅基地证上还是我母亲的名字。 现在母亲想把另一处商住房赠予我哥哥和嫂子,让他们搬出去住,而把这块宅基地赠予我,让我重新翻造一所新房并和
家有两姐一弟,父母老家也无其他人,现在父亲已故,母亲健在。老家现有一房屋,母亲已经答应吧房屋由儿子继承,请问现在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如遗嘱等。谢谢
你好: 我在北京东城看中一套房产,该房产的旧房产证为2009年9月8日,房主去世后,他的女儿在2012年办理了继承,所以新房产证是2012年,并且旧房产证也回收上去了。那么我现在购买该房产应该按照哪个房产证来计算购房时间?
本人爷爷奶奶有一套房产,此房产为动迁回迁房,已经入住,目前只有开发商的协议(协议上有我和爷爷两个人的名字),目前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 注:动迁前原房产有产权证,当时去公证处办理过房屋赠与的公证手续,但现在房屋已经动迁了,但有证明原房屋动迁后的房产就是目前居住的! 请问:(1)爷爷奶奶的房产想留给我,
我的姥姥年事已高,且一直由我母亲赡养。姥姥想将房产转至我母亲名下。请问哪种方式最方便最省钱。我姥姥有五个子女,除去我母亲外还有三个姨和一个舅舅,但是舅舅已经过世。如果立遗嘱的话是否所有子女必须到场。如果我姥姥百年后,遗嘱是否能够起到决定的作用。
这套房子是我父亲造的,但当时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已经去世十九年左右了,现在想要把房子过户到我父亲名下。请问现在想要过户该怎么办? 是不是要我爷爷的其他子女写放弃此套房产的继承权? 请详细的说明一下,拜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