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租房时采取押一付三的方式,现在租了不到两个月,不想继续租的话,能否要回那一个月的租金,谢谢!
我租套房子,合同约定有效期为两年,租金一年一付。房子在2010年5月被转让。当时房东未征求我的意见。现在新一任房东找到我,说是让我住到2010年11月,因为我的钱也只付到2010年11月。至于下一期租金,他拒绝收受,理由是自己要住了。房东自用可以作为一个合理解除合同的理由吗??我认为他只是想为自己卖房子提供方便或提
我和房东签三年租约,约定违约方补偿叁仟,房屋抵押金叁仟,暖气费有房东支付。我把三年的租金全给了房东,可是现在距离合同到期还有三个月,房东把房子卖给别人,我们应该怎么和房东交涉,打电话没人接,我们应该怎么办?
我刚刚大学毕业租的房子,刚开始租的时候房东没有说她家的房子不能交取暖费,但是前些日子我们给她打电话想提醒她交取暖费时,她说她家不能交取暖费,让我们用空调,电费她出,我们天天在公司已经受一天空调的害了,晚上不想再继续用了,而且睡觉得时候不能用啊,所以我们决定不租了,要求房东退回当初交的保证金和还剩一个
父亲再婚后动拆迁分得一套租赁房,继母的名字没有在调剂单上,产证和户口本上都没有继母的名字,现房屋由儿子出资将产权买下后直接更名儿子名下,继母提出离婚,父亲去世,继母是否有房屋的继承份额?
我在九月份租了一个门市,当时是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租的,交了半年的房费!头几天教育局来人说房子是教育局的,责令3日搬出,我打电话要求出示房产证,教育局与业主委员会都没有我现在租的这房子的房产证。但教育局有当时建房的证明! 请问以后我的房租应该交给谁?还是有别的办法? 谢谢大家帮忙, 补充下教育局有我们这
我想请问下,09年6月我在某镇租门面一个,当时签的合同是三年。当时因有转让费及装修费。合同签订时写明三年内房东如收回房租需要赔偿我装修费。可就在2010年8月房子出现挺严重的漏水现象。至使装修全毁,机器坏了两台。之后又出现两次较轻的漏水现象。多次与房东协商不管不问,只知道加房租。请问我可不可要求退房,并提出
我在九月份租了一个门市,当时是在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租的,交了半年的房费!头几天教育局来人说房子是教育局的,责令3日搬出.教育局有我们这栋楼的(共7层)的房屋所有证。业主委员会什么证件都没有。 我看了房屋所有证 什么也没写 就是说明有几层! 我现在的房子是在这栋楼边上 靠着墙体健的小二层。 教育局的房屋所
前两天租了一个房子,已交租金,签了租赁合同,租赁时间是11月1日开始,一年。昨天和今天打扫卫生时,发现房子根本不能住人。 橱门表面上看着不错,打开才发现所有的橱门都挂在那儿,完全脱离橱柜的则用胶带纸粘上。这且不谈,关键是厨房有很大的煤气味,卫生间灯一个都不亮,晚上需要打着手电筒上卫生间,并且卫生间水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