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购买地方大队的土地,现在使用时间还未到,剩余时间还有30多年,但是由于本方欠大队钱,大队便直接没有经过我方允许,使其租赁于他人30年,因为我方也欠农行钱,所以现在农行现在希望我方起诉,但是我方现在不知以什么方式解决。
本人新买第一套商品住房,几天前办理房产契税优惠时发生了存在盐步横江村有人与我同姓名,但对方性质是在多年前买地自建房时在盐步房管部门只登记有姓名和地址,而其它全无登记。现由此原因松岗房管方面不能给我办理此优惠政明,而要我去找盐步开证明,盐步房管认为无义务又不给开证明,反而要我去找当事人和松岗房管。本来
我姑姑三年前与丈夫离婚,离婚协议房产归我姑姑和女儿所有,并一次性补贴我姑姑10万8000元抚养费,协议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的时候由民政局盖章公证,已经付了9万,但是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男方反悔要求要回赠与女儿的另一半房产。我姑姑起诉开庭,大丰市人民法院表示协议补偿女儿的抚养费生效,但是房产部分不
我于前夫于09年8月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其中注明位于德阳市区房产一套,归于我及女儿,女儿由我抚养。此房产由我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但房产证上有四个人的名字,我,前夫,及前夫的父母。协议注明前夫所占的百分之二十五归我。他父母所拥有的百分之五十归我女儿。(注:他父母所占的百分之五十归我女儿,这一条是我和他们
我家住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现在我全家人都在广东这边打工,去年我家和叔叔家一起出钱买地建房,房产证写的是我叔那边的名字,房子一共花了四十多万,钱是一家出一半,建好后用抓阄的方式分。现在的问题是我家没有房产证,要怎么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您好!请问房产过户之前必须得做房产公证吗?我是女方 ,房子是男方家老人的 ,要过户给我们 ,但是他们做了公证 ,公证房子属于老人赠与他的儿子 。请问律师 这样一来房子过完户后有我的一份吗?还是就是男方的跟我本人没关系 。如果没有我的能有孩子的一份吗?如果男方有什么意外发生老人是不是还可以收回房子呢?这时孩
您好!我是在2009年买的一套住房,属于经济适用房,我们和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但房产证一直在办理中,我们在协议中压了有一部份钱是要求到房产证下来了才给房主,今年2010年房产证办下来了,想去公证处公证可经济适用房不给公证,而且我们到五年以后才能过户,我想现在怎么样做才能用法律保护自己?
我的公公婆婆是再婚,婚后分得一套住房,对于这套住房,我婆婆把这房子的一半产权给了她大女儿(她有4个儿女)我公公把另一半的产权给了他大儿子(他有3个子女),这样的分配合理吗?他们婚后无子女。 现在两位老人已这样解决:房产已过户给了婆婆的大女儿,大女儿付给公公的大儿子10万元。请问老人的这样处理结果,如果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