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国家公益事业征用本村部分农业用地,造成部分村民失去原有耕地,使得村民土地不能平均使用。故此,村委会召开村民代表会,经过全体村民代表讨论商议决定,将此地块未被国家征用的剩余农业用地统一交由村委会代为经营管理,并决定将每年由此地块经营所得的利润百分之八十分发该每位村民,其余百分之二十用于村委会经营管理费用。请问这样做合法吗?还有没有什么纰漏?
我的父母离异,母亲再婚,我一直跟父亲一起生活。我母亲与继父一直再无其他子女,最近我母亲与继父所在的村里对村民有优惠政策,可支付少量的钱购买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用于修建住宅。由于我母亲家庭经济不好,他们觉得没有能力购买和盖房子,所以就找到我说,让我出资购买并建房,条件是等他们离世后房子就归我所有(我不是他
2000年买的朋友的集体土地,因不能过户,当时就写了个购房合同,户口也没有迁,因为我是城镇户口,而这里是农村户口,派出所不同意迁。现在面临可能要拆迁的问题,听说其他人是按平方换房,而我只能按照低价算钱,请问是这样的吗?谢谢!!
您好 我想咨询下,在一块地上(种桃子的田,果园其中的一块地)盖了160平方的建筑,就是用水泥砖做的,有6米高左右,做了一个围起来的长方形,没有打地基的。上面也没有盖,原本是打算建好养猪场的,后来因为水源问题没有建了。现在长方形里面种的是菜。土地的话是村里的,承包20年的。不知道这样算不算违章建筑呢?谢谢
我农村老家有两栋房子,我的隔壁在去年把旧房拆新房盖起来,他在盖的时候我在外开小吃,等我回来的时候我看了我家门前我傻了,他在我家门前盖了4平方多米的小房起来和他旧的房子连在一起。我去接到派出所请求让他们拆了,那些领导说那是一块集体地,我们也没办法拆除只能去商量,可是邻居就是不和你商量怎么解决这盖下去的
我是包头市井坪村五村的村民,该村的村长不经过村民同意私自以极低的价格将村里的土地进行买卖,签署买卖合同并加盖公章。我想问他们的合同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们村民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该怎么办!急急急! 是前村长和村书记,不是现任的,而且他们都贿赂了上级,反映是没有用的。
父亲去世后,母亲将老房子卖了,大概有十多年了,当时孩子几个年纪不大二十几岁都顺着母亲的意思了,老大一直在外地不是很清楚这件事情,现在发现当时签的合同是母亲签名还有母亲代替已故父亲签名,后来买房的买主拿过来一个附件要几个孩子签,其他人都签了只有老大的签名是弟弟代签的,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已经过户了土
我本人在新疆库尔勒,2011年3月通过媳妇的小叔介绍,在库尔勒和什力克乡买了100亩土地,当时共600亩,她小叔他们也买了共计500亩,之后才知道证没办下来,但我们已开荒耕种盖了房子等。最后才知道我买地的钱都给了她小叔,(打的有收条)她小叔和乙有买卖合同,乙和甲(地老板)有买卖合同,2013年甲办了土地证,说要过户,
您好。现需要办理放弃继承声明书,除房屋所有权证的信息还要填写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信息吗?证书上只有字并没有号,如果需要此信息,到当地房管局能查询得到吗?
农村集体土地由不具有租用权利的村委会的会计代表村委会组长签字租用给乡政府,约定用途是建设停车场、集贸市场,附有征用土地的协议有约定相关补偿金额,但是后来乡政府将该块土地的所有权出卖给了个人,该个人取得了土地权证,现在情况是约定的赔偿金额去年开始便没有给,而且现在土地流转到个人之后,该个人是要用作商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