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在网上查到两条超速违章记录,地点;日照市五莲县334省道与青岛交界处。12月4号才立上限速标志牌。而违章记录是11月16日。交警队这种做法合法吗?我应该怎样申诉?
我在开发区限速50超速10%也就是55公里是否应受到罚款扣分的处罚?大连市规定规定10%以下不处罚,按照交通道路法86条的规定在限速50的路上即便是处罚也不应该200扣3分啊?
事情是这样的: 本人是在一家预包装食品公司底层做销售员,由于2013年5月21日下午公司负责店长来店内用带来的电子秤秤货品重量时发现有几包货品少了5-10克不等,让我本人给个解释,但是因为公司基地来货我们店内也没有类似于电子秤的计量工具所以本人在完全不之情的情况下就被冠以恶意偷吃的名号,并且还被店长以10元/包的
律师您好: 我想咨询您一个问题,我在12年买了个二手房,当时过户没有检查电表,在13年7月份电力公司突然下达窃电行为,我完全不知情,现在要我交罚款一万余元,电力公司查出电表在11年7月份动过,您能告诉我,我有权利不交罚款吗,因为我完全不知情,我又没有动过电表,我的理由充分吗,这个责任是不是应该由前房
公司拖欠工资,我属于外派员工,是否应该找当地签署劳动合同的第三方公司进行劳动仲裁?
你好! 我公司在上海,我属于外派员工,是和成都的第三方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工单位是上海的总公司,甲方是第三方用人单位,乙方是我。合同中规定:每月10日前给乙方发放工资,如果用工单位迟延向甲方付款,乙方同意工资发放相应顺延。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条款是否违反劳动法?是否为有效条款? 谢谢。
房屋到期未续签合同,续交租金,如不租提前半个月通知房东,押金是否应该全退?
我与房东签订的半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没有续期合同,只是我口头告知继续住,并只交了一个月的房租,同时告知房东如果不租,会提前半个月告诉房东,房东同意。现在我提前半个多月告知房东我之后不租了,她让我提前半个月搬出,退全部押金,如在房屋到期前两天搬出,退还一般押金,我想咨询律师,这种扣除押金的方式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