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个向来霸道已久的同事甲,因言语不合,直接殴打同事乙,当时已有同事丙拦住甲的腰部,阻止她继续殴打乙,但甲当时竟发疯拿起热暖瓶扬起,要砸向乙的头部,虽然我已怀有三个月的身孕,但情急之下去阻拦甲的胳膊,没让暖瓶砸到乙的头部,但甲却嫌我不拦乙而拦她(乙当时并没有动手还击),继而拿手打我脸,把我眼镜打掉在地,打得不过瘾并拿眼睛瞪我一眼,然后瞪我的小腹。我下意识的右脚撤后一步,却还是没来得及躲开,被踢中左小腹。
我向领导处,请领导处理,领导喊她训话十来分钟,她即又回办公室,我质问她为何踢我,她却推卸责任说她踢的我的大腿,而且我说我拦下你的胳膊,阻止你拿暖瓶砸人,你凭什么踢我?!她却一脸无赖相说谁叫你拦我不拦乙?
目前,她毫无悔过之心,并到处造谣说我们三人是打的群架,而且不承认踢我肚子。当时乙并没有还手,而且在打架前并没有对她有过激言论。
她一直没向我道歉,而且还在领导处说谎。领导打算只是让她在领导办公室向我们道歉。
当时,我立刻去了医院,大夫说幸亏她踢在我的小腹左边,查B超后胎儿一切正常。但由于我情绪过于激动,引起右侧小腹疼痛。大夫让我在家保胎。当天由于一直处于哭泣状态,第二天才发现我的脊柱下端疼痛难忍,去医院检查,大夫说由于我现在处于怀孕期间无法做X光检查,不能做任何治疗,只能修养。我现在连续几天情绪过于激动,肚子偶尔做痛。并且夜不能寐,晚上全是做被甲踢的噩梦,并在凌晨五点左右就醒来,然后脑中一直想与甲有关的事情。
我想问,像我这样的情况,有哪几条法律条款可以状告她?并向她提出哪些要求?我不想让她逍遥法外。
问题补充:由于丙与甲关系很近,所以向领导说她什么都没看见。
只有乙和另一位男同事看到整个过程。
昨天下午,校领导找来甲、乙一起调解。但调解不成功。
甲现在的版本是:乙打她,我也帮着乙打她,她拿暖瓶和打我们都是正当防卫。虽然,领导不会听她一面之词。但她到现在的行为是极度恶劣的。很明显,领导想调解,都调解不成了。
我过去倒是想得饶人处且饶人,让她在全体教职工面前,向我们赔礼道歉。可惜,目前来看。是无法实现的。
下班的时候,我老婆过马路的时候被一家用小车压了脚背,送到医院后,由于怀有身孕,x光机有辐射,所以不能照片查看病情,也不能用药治疗,住院观察了3天后在家疗养,这种情况该如何向车主索赔,开车的是一个老头,开起他儿子的车子,有驾照,在交警队报了案,负全责,但谈到索赔的时候,不肯出钱。由于事出突然,我又是门外汉,恳请
我被人打成轻微伤,派出所调解不成,派出所说45天后扣押的钱将退还打人者,我怎么起诉,胜算如何?
事情原因:李(打我者)拿了15000元请我帮忙,帮忙找关系把他儿子找个学校读高中(我们这里,没考取高中就不能读,连自费都不行),结果事情我们是办成了,校方说可以去读,并且三年后可以正常参加高考、学籍也是有的,可李(打我者)反悔,不去读,要求我退还帮忙花去的15000元。现在这种社会,帮忙肯定是要花费的,毕竟是
我被鉴定为轻微伤,头部,眼部,脸部共三处,处处轻微伤,对方是4个人,现在警察说只对打人者追究经济处罚,并让我们上法院解决,为什么不拘留对方,警察的做法允许吗, 我们受害者要求警察对他们进行治安拘留,我们有这个权利吗。警察,不拘留他们只对他们进行处罚,允许吗 \四个人,只有两个人承认了,另外两个警察抓不
一个人在娱乐场所被另外一个人打了,娱乐场所没有及时报警,被打者被击头部,当时没反应过来要报警,只是缠着打人者,让他送去医院治疗,治疗过程中,打人者只支付了两天的医药费,再找他时,他就不承认继续治疗了,后来想到报警,可警察说,当时没有报警,这事不好办,只能等治好以后协调,可是由于被打者以前脑部也受过伤
在工作中无故被人殴打 是否属工伤 再者对于打人者该如何要求其赔偿
昨天,我在单位里上班时间和同事谈话,之后有一同事无故冲上来就对我一阵猛打,鲜血直流,事后他逃离现场,之后去医院验伤,诊断是鼻骨近段骨折!补充:有一位现场目击者,目击全过程,认证物证都在。 我真心想请问律师,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那么该如何要求对方赔偿,赔偿金额该是大致什么
64岁老年妇女被40多岁男的殴打,派出所话语偏倘打人者该如何应对?
事由我家门口与路面高低太多,想把家门口和路面铺平,在开始动工时不小时挖破了隔壁埋在我家门口过的排水管,反正要全部重新铺平那就等到时重新买一条帮他接好就是了.傍晚时隔壁的就在楼下用很恶毒的话辱骂,当时只有我妈一个人在家,听到了便下楼看是怎么回事,哪知道我妈下去后他更是指着我妈的额头辱骂得更加疯狂,我妈用手打开
打人者只是逞强,没有寻衅滋事 打人者只是逞强,因为对方没有用恶意语言攻击,而是以从公司制度出发,好言劝说。打人者是否够成寻衅滋事呢?被打者又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有人在网上看到帖子,到派出所报案说是我在诽谤他。后派出所找我询问。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情是否是属于派出所的管辖范围?如果派出所要我笔录我是否可以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