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在单位正常上班期间,由于机械导致右腿骨折,在医院经过手术,现在在家修养已有快6个月。住院期间费用和手续单位办理,但住院期间伙食自己掏的钱,当时公司让我填过工伤认定表,但现在公司也没提工伤认定完了的话,也没说做不做劳动能力鉴定和伤残鉴定,更没说赔偿的事,我有跟公司的劳动合同,现在我要赔偿的话
本人去年十一月份工作出现工伤问题!现在劳动能力结果已经下来!伤残等级是十级!公司有购买社保!现在社保工伤补偿已经下来!我想请问公司方面还应该给于我什么样的经济补偿! 注:社保工伤补偿是按2013年深圳职工的年平均月工资2951.0一个月补偿给我的!实际上我跟老板商谈的工资是3800一个月!后来由于工作能力加到了
上海,我母亲54周岁,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伤残鉴定为10级,工伤鉴定10级,交通事故已全额赔偿。请问是否还能享受上海工伤管理条例里面规定的,从工伤基金里得到7个月的工资补偿?谢谢。
你好 律师 我朋友在一间钢厂做了八年 上班受伤 认定了八级伤残 厂里这样处理 继续工作就不得赔偿 不工作了就一次性只赔偿6万 平均工资5300左右/月 没工资单 只有工资信封 没签合同 厂里没帮买工伤保险和养老保等险 请问只赔6万合理吗? 去了劳动局 劳动局没工资单证明 只能按照1800多/月的赔偿33个月
你好丁律师,我父亲去年九月给一家工程单位干零活,未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结果下滑的土块塌方导致他八根肋骨,和右手骨折,盆骨骨裂,住院两个多月后出院,现在一直腰疼,但对方现在只给认医药费,别的不管,请问我们现在应该以何种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