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证父母赠与子女夫妻一方钱款买房是否需要在买房签合同时进行律师见证
婚后,父母想赠与子女夫妻一方首付钱款用于买房,剩余部分房款夫妻二人共同贷款(为免一方不快,做财产按份公有约定也好像不合适,另外父母名字就不写了,但房产证上肯定要写子女夫妻双方名字的,故签合同时子女夫妻两人都要到场),可是做父母的也只想赠与女儿一人,万一将来关系不好离婚的话,也想这部分首付款能有个保障。想请律师见证但不想让女儿的丈夫知道,有可行的操作方法吗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愿意把所有财产让给对方,写了书面证明,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愿意把所有财产让给对方,写了书面证明,在法律上是否有效?是否需要去公证处进行公证?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的房产进行装修,没有特别约定的,离婚时,装修费用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一方父母的房产进行装修,没有特别约定的,离婚时,装修费用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有权要回装修费吗?
婚姻关系未解除之时夫妻共同出资并贷款购买了一栋房子,房产证上写了儿子的名字,离婚时儿子还未成年,请问这栋房子是否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我父母想为我买一套住房,并且房屋产权想登记我的名字,首付款是我父母出资,月供由房租来养,但是我已经结婚了,那该房属于我和我老公的共同财产么? 如何保证该房只属于我个人呢?谢谢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由父母出资买房,合同由出资方子女签订,夫妻离婚后,才办理房证,写出资方子女名。现在另一主要求离婚后财产分割,婚姻法解释三规定明确,但没生效。谁有这方面案例帮找一个。
甲男和乙女2000年登记结婚后,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户口,甲父把其居住的房屋赠与甲,并做了公证。但公正书上只写赠与甲,没写赠与甲个人,少写(个人)两个字,现甲、乙因感情不和欲离婚。乙女要求分赠与的房子,请问乙女是否有权分得该房产。(甲父已去世,甲母还健在) 父母赠与儿子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
甲男和乙女2000年登记结婚后,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户口,甲父把其居住的房屋赠与甲,并做了公证。过户到甲名下。但公正书上只写赠与甲,没写赠与甲个人,少写(个人)两个字,(房子壹套是立协议人甲父、甲母共同所有,现决定将上述房产全部分给儿子甲,产权亦归甲所有,甲表示同意),现甲、乙因感情不和欲
前段时间曾经发表了这样一个问题,现在再细化一下,请大家帮忙出出主意。甲男和乙女(农村教师)经人介绍认识2000年登记结婚后,关系一直不好,2002年曾经去过民政局一次,因要到单位打证明怕羞没离成,就这样一直过着,关系一般。由于乙女2003年教师农村进城考试,没城市户口,(户口都在各自单位里),与甲、甲父商量后,
就是在子女婚后,父母赠送给子女房产,但是只是想赠给自己的子女,而不包括子女的配偶。但是还不想明说。如果留下一分书面的意识表达,这个书面文件是否有效呢?如果这个书面文件经过公证了,是否有法律效力呢? 假如真的某一天,子女离婚,这个书面文件,是否能表明这个房产是子女的个人财产呢? 这样的做法,是否可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