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方看中一套房屋,在中介的催促和诱骗下,短短一个小时就与中介签订了“房屋买卖中介合同”,并即时交了5千元给卖方,该合同约定买方付给卖方定金2万元,另1.5万元至迟七日内补齐(说明:签署该合同时卖方不在场,由中介代收定金),其合同也是由中介通过邮局几天后寄回带有卖方签名的。按中介服务费确认书规定,由买方在与卖方签署【广州市房地产买卖合同】的当天,向中介缴交中介费1.4万元。买方经过一天的思考后,在第二天及时向中介提出放弃购买该房屋。主要原因如下:1. 签订合同时没有三方在一起,都是由中介代办;2. 因该房屋因已有人租住,中介没能向买方提供全面查看房屋,有部分房间看不到,全凭中介描述;3. 中介未能向买方提供有关租约的合同和相关文件;4. 中介始终没有履行应有的义务(如对该房屋给买方一个有力的房屋产权官方调查证明等等);5. 中介要求买方配合其用低于该房屋的真实房价的5倍来低报房价,以达到降低税费来促成交易,并在补充协议上写明要买方配合报价。 买方按该合同违约条款让卖方没收定金5千元,期间没见卖方提出任何异议。时隔一个月后,现中介提出要收取中介费。请问:1. 未签署【房地产买卖合同】即没达成交易,是否需要支付中介费?2. 中介这种行为是否合法?3.买方应怎样办?
去年买了一套二手房,当时合同签的是2%的中介费,即还交了卖家的那一份,合同签订后先交了一半,后来感觉中介服务不是很到位,如今房子已过户,我有没有道理拒付另一半的中介费?
女方隐瞒自己患有传染性皮肤病事实,直到孩子出生前几天再次复发我才发现。在我的坚持下去医院确诊为“单纯疱疹”。女方也承认5年以前得此病,每年复发2.3次。而且在相处过程中女方还有一些其他的欺骗行为。我们是去年5月份相识,今年3月在我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的。我想咨询:我们这种情况属于无效婚姻吗?如果我想解除婚姻
夫妻共有房产,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将房屋过户给二儿子,这种是否合法。
一对夫妇 共育两子,二儿子好赌,输钱数十万,他偷偷与其父协商将父母的房屋做抵押借钱还债,其父没有将情况告诉自己的老伴,私自将共有房产过户二儿名下并做了抵押,因赌资无法还清,债主预将抵押房屋出售,这种情况是否可行?其父私自过户房屋的行为是否合法?请解答,谢谢。
1. 我与乙方在2004年订立了一份购房协议,我的房子卖给乙方。但是两份协议上其中我的一份没有签我的名字,只有老婆的名字。乙方的有两人的名字。这样的协议是否有效? 2. 协议说明:把房产证办好交到乙方手中乙方就给剩余的3000元。并且注明:配套费和办理房产证等费用甲方负担。当时办理房产证不到100元。当时因为政府
一个朋友由于收留已离婚嫂嫂的孩子在自己家中玩耍了半个月,在街上行走时碰巧遇见嫂嫂的姐姐(由于她嫂嫂出外打工将孩子托付给其姐看管),双方就孩子在我朋友家玩耍时间太长而发生争执,双方抓扯中我朋友由于用力过猛而将其推倒在地造成基尾椎轻微骨折而住进医院。在事发后半个月时公安机关出示拘捕令将朋友带进看守所,对
我是江西省直单位一名职工,87年参加工作,从事驾驶员工作<为正厅、局级领导专职司机>,92年检查患有重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早期血癌>,医院并出具了医疗证明不能从事驾驶工作,但公司领导及公司党组作出错误的决定要我继续担任驾驶工作,95年因病情加重,不得以住院,但因未及时治疗,产生靠输血来维持,年底经检查发现染上丙
同一家中介公司,在收取别人的中介费时都是2%,但是和我们签的合同上面写的是买卖双方各2%,合同约定的是卖方过户产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当时我们就觉得合同有问题,中介给我们解释的是只收取买方的中介费,如果现在中介要收取我们4%的中介费合法吗?我们该向什么部门投诉,谢谢律师回答!
我是一个在厂里上班的小姑娘!我去厂里找工作的时候!认识了一个男人!他用花言巧语的骗到了我的人!没多久我就和他开始交往了!在我们交往的这三年中!一直以来他都隐瞒他是个结婚了的有妇之夫!还说今年春节要和我结婚!就在今年七夕情人节那天!我们买了戒指订婚了!买戒指的钱是我出的!他跟我说这是他们这边的风俗!要
我们是经人介绍认识的,是今年5月6号领的证.我觉得我们不适合,于是我9月6号就从他家搬出来了,他也没有打电话找过我,后来就发信息说既然不想一起过了,就去把离婚手续办了吧!但是现在他又说要还钱给他,还说先办离婚证,钱可以慢慢还.他们一共给了13800元给我爸,还有就是我下来他爸要我去学会计的学费是2600元.他现在要返还15000
我是深圳市一酒店的员工,之前为酒店拍摄了宣传片,没有任何报酬,现在酒店将宣传片放在了优酷、土豆上,而且还制作了DVD碟片分发给一些旅行社。这些行为是否侵犯了公民肖像权,我是否可以起诉酒店?如果起诉,胜诉的几率多高?烦请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