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私人律师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民事纠纷案

这种情况是否属于民事纠纷案 一个朋友由于收留已离婚嫂嫂的孩子在自己家中玩耍了半个月,在街上行走时碰巧遇见嫂嫂的姐姐(由于她嫂嫂出外打工将孩子托付给其姐看管),双方就孩子在我朋友家玩耍时间太长而发生争执,双方抓扯中我朋友由于用力过猛而将其推倒在地造成基尾椎轻微骨折而住进医院。在事发后半个月时公安机关出示拘捕令将朋友带进看守所,对方还说如果不按她的要求拿出四万元私了我朋友就会以故意伤害罪被起诉,并判半年到两年之间的刑。请问这样的事也会被判刑是否属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vU9440(重庆)
提问时间:2010-09-05 10:2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4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