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发生林权纠纷,当时的处理法规是《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办法》(1993年9月9日起施行),由于当时政府行政不作为的原因,时至今日,纠纷尚未结案,现在的处理法规是《福建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处理条例》(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请问现在的处理依据是适用前法还是后法?
唐山市中级法院于2009年10月28日用特快传递给我送达了河北省高级法院2005年12月26日作出的(2006)冀行监字第1号行政裁定书.内容是:经本院审查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不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案指令唐山市中级法院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再审, 二.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二00五年
在厂子和门卫发生争执时不小心把玻璃打碎了,然后跑了,被抓之后被判五天拘留,这属于刑事拘留还是行政拘留。
打个比方说,某企业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要在林地内建设厂房(在后来的林业行政处罚询问笔录中,企业负责人也承认是要建设厂房),并已经开始施工,将林地进行了平整,并计划在平整之后进行施工建设。这时候林业主管部门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在这起案件中,林业主管部门如何定性案件?是按照行为人实施违法
未成年人打人 被判拦路抢劫罪 这事是帮朋友出气 指使者没进去 现在就一个打人的在看守所 但被打人没受伤 但是他们打完人之后把手机抢走卖了 等到后来报案之后他们家长知道了合伙给被打人买的新手机 过后被打人也提出过撤案都和解了 但现在很明显是派出所抓着不放 正好现在严打赶上全运会 他们是有指标的 把都过去好几个月
你好,我有个行政案件,原告公司法人网上通缉在逃,委托他人参加开庭
你好,我有个行政案件,原告公司法人网上通缉在逃,委托他人参加开庭,单位托书上只有盖公章,没有法人签字,这样的委托书生效吗?
变更承租人的合法性,是应该在拆迁协议无效案件中审理还是另案起诉确定?
起诉拆迁协议无效,因为一审不审查变更承租人的合法性而败诉。现在基层法院以房屋已被拆,不受理撤销变更承租人案件,口头建议本人在拆迁协议上诉案中申请法官去物业调查变更承租人是否合法,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如果上诉案中法官认为无义务去调查,不审查变更承租人是否合法,我该怎么办? 变更承租人的合法性,是应该在
如果夫妻一方单独,符合所在省份最新的计生条例,可生育二孩,但在新条例实施前,已生育,但未被计生部门发现,未处理。这种情况,在全国各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单独二孩条例中,没有发现有明文对上述的特殊情况进行描述,而之后由各省计委出台单独二孩实施细则就各不相同,有的要按旧的计生条例进行追缴社会抚养费,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