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时,老板写了我百分之十几的股份,但是我并没有注资,也没有领分红,现在我辞职了,如果公司有法律
另,老板让我代签一份合同,签我的名字,盖的公章,现在如果合同出现问题,被告的话,我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而且我只于公司签过一个试用期合同,并没有签过正式的劳动合同。
我注册了一个公司,后来一个朋友想入伙,我同意和他合作经营其它的项目,现在已经快一年了,合作的项目双方都垫了资,现在亏损。我其他的项目也因此受拖累,,现在我想和他结束这个项目的合作,但当时没有签协议,现在他提出要和我分享我其他项目的利润,并且,还要把注册时的费用和一些办公桌椅等做为固定资产放到利润中,
请给我扫扫盲,我想咨询以下问题: 1.公司注册跟营业执照是否是一回事? 2.摄影机构是否都必须得注册? 3.普通住宅楼里办公如何办理注册的?
我于10年4月份开始工作,但那个时候公司并未成立,老板是用的别人公司的分公司在做事,工资约定好的是5000一个月,给我发放的工资也是以这个分公司名义按这个金额发放的,另外因为我工作内容是为老板自己的公司注册进行筹备,工作灵活性大,顾没有考勤记录,但是有工资单,和我当时办事的一些资料。现在老板的新公司注册成
请问注册公司时租了个地址有效期是半年,半年后公司注册地址就失效了.如果工商局查公司注册地址时,发现公司地址失效会怎么处理?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