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在找工作的过程中,遇到了下面的问题,想咨询您一下 我在找工作的过程中,用人单位在招聘的过程中说,需要我提供两个本市人担保和肝功化验体检表(是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说如果能提供上面的资料就可以录用我。但是当我将担保人和体检表带到用人单位时,他们却说因为总部原因现在对我申请的职位不能马上办理入职手续,并且说让我从新找工作。因为在这期间我总共花费了一个礼拜的时间,并且因为我已经认为这份工作已经没有问题了,所以我就将其他的用人单位回绝了。请问现在用人单位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责任?我在这件事情上有没有责任?我能不能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我肝功化验的费用和着一个礼拜花费时间的费用,因为我个人认为,用人单位在我已经确认可以满足他们要求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不给我办理入职手续使我错失了其他用人单位的录用,并且他们在接到总部通知后也没有及时和我取得联系,他们应该赔偿我的损失。 因为是用人单位指定的医院,我现在能否告用人单位招聘欺诈呢?
您好,我想通过劳动仲裁挽回我的加班费,我去找工厂负责人拿有关证据,工厂不给,劳动法上面不是写的有,劳动有责任争议的,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由用人单位提供,为什么我向律师反映还是要我拿证据,不然官事打不赢,怎么办。谢谢
我2005年入公司,2010年自动辞职。在职期间公司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会保险。现我可以要求双倍工资赔偿和其它赔偿吗?
我的企业有一位员工辞职,她工作了两个月,一个月前仍了个辞职书给我,我没批准。到1个月后她自己走了招呼都不打,打她电话也关机。发工资那天就出现拿工资,她说不给就去劳动局告我。她入职那天我给合同她签她不签,但是我已经更她口头协议好要做完半年才可以辞职。现在我能怎么办。
我2010年大学毕业,之前和北京怀柔的一家私营企业签署了三方协议,但是在入职之前北京的公司通知我要推迟入职的时间,现在都等了好几个月了,还没有得到确切的通知,而且从各方面得到的消息是那个公司是打算一直拖着我们,我想知道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办?要到什么部门反映问题?能得到什么赔偿吗?
我2005年入职,2010年自动辞职。期间公司没有签合同,没有买社会保险。现仲裁裁决书裁决我2009年已被视为无固定合同。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驳回未签合同双倍工资请求。这样对吗?我现在可以怎么办?
我2009年09月在劳动仲裁委员会和公司以及劳务派遣公司提起仲裁,因超过45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2009年12月份公司把我给裁啦!2010年10月20号下判决,把我判到劳务派遣,我当时仲裁时是2009年8月份,公司还没把我裁掉,因此只要求签订无固定合同,后来我当厅表示要判到劳务派遣就不叫劳务派遣他们履行啦!现在我在重新在劳动仲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员工在无工资清单,但可证明其拖欠工资行为属实,员工是否可以请第三方直接介入,第三方是否可以在此情况下,强行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并支付员工工资?
我是一名下岗在就业工人;原单位于2003年买断工龄,1998年就不上班了。养老保险交到了2003年。2000年我在一家事业单位找到了一份工作,期间现在的单位没给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交养老金,现在又要辞我。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