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天津市北辰区青光镇铁锅店村,今年21岁,11岁时候父母离异,与父亲生活,并且有一继母,生下一妹妹,今年7岁.今年准备着要结婚,不给钱,也不给我房,家里有3排房产,父亲要与我断绝关系,什么东西也不给我,想把我敢出门去,实在没办法,没房就结不了婚.与父亲争执,家里人还打我.实在没办法了,寻求帮助. 补充:如果起诉,是否可以将房产给我
我是农村的,53年盖房时我们屋后空了3米的地方,房产证上那块地是我们的,现在我们想重新盖房,并利用起那一块地,想问一下块地还应该属于我们吧?我们有53年的房产证。 如果还属于我们,可邻居不想让我们利用那块土地,他是不是应该没有这个权利,并侵犯了我们的土地权~~?
我父母有财产:正房6间、西厢房2间。母亲于1998年去世,父亲于2007年去世 父母共有儿女:3个儿子、5个闺女、共计8人,而我全家最小,是小儿子 母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 父亲留下两张遗嘱: 遗嘱一:2005年正房三间及西厢房2间,归大儿子所有 父亲和2位闺女签字,其他人没签 提示:正房的另外三间没有在遗嘱上 遗嘱
我家现有楼房是过去老楼拆迁补差价换的大平米房子88平米,入住是01年,当时由于差价款没交所以没办产权证,我母亲2000年就去世了,03年我父亲再婚了,05年补交了差价款并办理了产权证,08年他自愿把房子赠与给了我,并办了公证书及产权证,可是继母以他们婚前有协议(协议内容是:房款差价婚后一起还,房屋为他们夫妻共有财
我父母有财产:正房6间、西厢房2间。母亲于1998年去世,父亲于2007年去世 父母共有儿女:3个儿子、5个闺女、共计8人,而我是全家最小的,小儿子 母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 父亲留下两张遗嘱: 遗嘱一:2005年正房三间及西厢房2间,归大儿子所有 父亲和2位闺女签字,其他人没签 提示:正房的另外三间没有在遗嘱上
我父母有财产:正房6间、西厢房2间。母亲于1998年去世,父亲于2007年去世 父母共有儿女:3个儿子、5个闺女、共计8人,而我是全家最小的,小儿子 母亲去世没有留下遗嘱 父亲留下两张遗嘱: 遗嘱一:2005年正房三间及西厢房2间,归大儿子所有 父亲和2位闺女签字,其他人没签 提示:正房的另外三间没有在遗嘱上
律师同志您好: 我的家乡现在建房审批比较困难,没关系没钱的批不到,我兄弟二人都已大领,父亲急于建房,以婚姻方式和邻村结亲换取对方一处田地。建了四间房,办了二份土地使用权证我家一份,他家一份(应怕我方悔亲所做抵押形式)。当时审批请人找关系花了一万多元(全我方出)房子建设费用全部我方出(他方一分未出
七兄弟十年的房产纠纷 我已故父亲在解放前建造了三间平房,八十年代初我为了结婚在父亲土地证名下的第三间向上翻建了三层楼房,当时虽然七兄弟团结一致有钱出钱无钱出力,都为家里盖了新房,缓解了旧房而高兴。但从请人设计,材料采购直到新房落成,大部分资金由我先垫付。后来老大出面补办了房屋建筑许可证其费
5年前房价1000左右一平方米,当时我哥在韩国,我正处于结婚阶段,当时需要买房子结婚,我爸就拿了10万买了一套100平方的房子,但是里面有我我爸用我哥在韩国赚的钱的8万块钱,然后我就结婚住进了新房,当时我爸说等你哥回来后,你多少给他点钱房子是你的了,两年后我哥回来了,我爸说让我给他6万块钱房子算我的,但是我哥不
我老公的父母有一套房子前段时间以赠送的方式转给了我老公 当时就他父母和他3个人一起去的。我没在场所以没有我的名字,但是按理说是在我们结婚后赠送的应该属于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可是他们在公证的时候在公证书上用括号加上了一句话。注明我老公的配偶(我的名字)对这个房地产没有所有权,我想知道的是这句话是他们刻意要
案件简述:卖家挂牌价-CNY185万到手(未满5年,不唯一),签署买卖居间协议时注明买方以CNY190万购入此房,支付定金CNY2万,补充条款中注明卖方\"净到手\"价格为CNY185万。期间同时签署了一份做低房价的约定(按合同价CNY120万送交,其余款项买方以现金形式支付卖方CNY65万)现在卖方以以下两个方面拒绝履行居间协议1. 做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