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1993我朋友向民政局借款,有利息的(但我朋友从未交过利息),但合同期限已过了8年于2001年,民政局向我要款,没有经过法院诉讼,直接从我工资扣款,这样可以吗?这么长时间,我还有担保责任吗?如没有责任,事到如今已过9年,我现在还可以上诉吗?
借条如: XXX今借到XXX人民币XXX元整,于2008年10月31日前归还。如不归还,则从2008年11月1日计息,直至还清为止。 借款人:XXX 担保人:XXX 2008年5月1日 我不知道这样格式的借条我的保证期限是怎么理解的,望指点!
在2007年9月6日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双方约定2009年9月15日前买方付清房款,卖方负责过户,如果卖方违约,卖方承担给买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在此合同中作为担保人签字,并没约定担保内容和担保期限,后来,房屋未能过户,2008年5月6日,买方提起诉讼,要求卖方退还房款并承担违约责任,要求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请问,担
给朋友担保60万贷款,朋友没有还款,银行起诉了,法院会怎么判决。我们4人担保的,其中一个是贷款人妻子。如果法院判我还款,我怎么向他追尝。他有车房,价值100万。
我有借款给甲,同时由乙和丙两人为其担保.现甲因涉及集资诈骗,被公安立案侦查.问我还可向两位担保人追究其担保责任吗,有起诉的时间限制吗?
我的朋友是1993年向民政局贷款的(借期1年),我做为担保人,民政局没有经过法律诉讼,2001年直接从我工资扣款,做为还款,不知事隔这么多年,我还可以上诉吗?
是否可以免除担保责任? 本人一朋友于2005年11月30日用价值100万元的房子向信用社抵押贷款40万元,同日本人作为担保人签订担保连带责任的协议,协议其中一项注明担保期限是抵押贷款到期后两年内有效。签订协议时有六份空白协议,本人在上面只签名,没有填写日期。问信用社为何签协议需要六份,信用社说是贷款手续需要后便
无还款期限的借据,是逐月付息,由于债务人没按时付息,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讨本息,并且债权人电话给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帮助向债务人催讨本息,此行为是债权人对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吗?帮忙解答下谢谢
无还款期限的借据,是逐月付息,由于债务人没按时付息,债权人向债务人催讨本息,并且债权人电话给担保人要求担保人帮助向债务人催讨本息,此行为是债权人对担保人主张过权利吗?主张过权利的事实存在吗?帮忙解答下谢谢